呼伦贝尔多措并举促进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
呼伦贝尔市五大措施力促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
一是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和烧防火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明确主体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予以严厉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效率,建设秸秆循环农业工程,因地制宜地开展秸秆能源化和基料化利用,推广利用秸秆培育食用菌技术等
二是推进全市农药管理各项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药。大力推行《农药废弃物管理制度》、《农药登记备案制度》、《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制度》、《农作物农药药害鉴定管理办法》、《农药经营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等制度和措施。杜绝高残留农药的使用,以防残留农药污染水体及破坏土壤微生物结构。大力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化肥施用量,提高化肥使用效率。
三是坚持防治并举的方式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问题,对新建、改扩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严格审查,因地制宜推广生态种养结合模式,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推广粪便干、湿分离,提高畜禽粪便的转化利用率。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治理投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以养殖场(户)自筹为主,环保和农牧部门给予一定资金扶持,争取金融部门对重点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养殖场(户)资金贷款给予倾斜。通过多渠道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加快畜禽养殖污染处理设施的建设。
四是全面启动人工草地建设工程。通过大力发展饲草料基地、人工草地建设,缓解饲草料供应不足的问题。在牧区有水利条件的地区,适度建设高产优质人工草地;在农区推行草田轮作,改造中低产田,既增草又改良土壤。继续加大牧草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促进草原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建立对青贮玉米的补贴机制。继续扩大节水灌溉高产苜蓿示范基地建设规模,提高饲草料品质。加快出台已垦草原撂荒地治理政策,加大治理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国家政策扶持尽快转化为人工饲草料基地。
五是加强对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渔业环境监测网。在嫩江、尼尔基水库、额尔古纳河、呼伦湖等重要渔业水域,建立日常监测点,对水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建立重点污染企业监控机制,对渔业水域附近的高污染企业的排污口进行重点监督,适时监控,确保水域环境安全。做好工程建设资源与生态补偿。对水生生物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制定补偿方案或补救措施,并落实补偿项目和资金。实施渔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加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资金投入,积极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行动和生物多样性与濒危物种保护行动,强化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管理。严格执行《渔业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捕捞许可和捕捞限额制度,控制捕捞强度,认真落实禁渔期和禁渔区的管理规定,为鱼类的繁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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