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湖州市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在实践中探索建立了一套从源头解析、方法措施、考核评价到长效管理“四位一体”的大气污染防治体系,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奠定坚实基础。
今年1月~10月,湖州市区PM2.5日均浓度为6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空气优良率同比提高6.6个百分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7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27%
湖州市地处浙江北大门,极易受到区域传输大气污染物影响。PM2.5来源多样、机理复杂,为科学分析全市PM2.5成因,湖州市与南开大学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开展地校合作,对颗粒物进行来源解析研究。
1年多来,南开大学对湖州市春夏秋冬4个季节的空气进行了现场采样、实验研究、建模分析,初步得出对湖城影响较大的一次污染源排序分别为扬尘、煤烟尘、机动车尾气。在时空分布上,城市扬尘在冬、春季对PM2.5贡献较为突出,二次硫酸盐在夏季时影响较大,秋季时城市扬尘和二次硫酸盐对PM2.5的贡献相当。
南开大学的研究成果为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以此为基础,湖州市围绕尘、烟、气三大成因,点面结合,综合施策。
今年2月,湖州市落实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较早制定了《湖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布局实施6项重点任务、23项具体工作,从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城乡废气治理等方面入手,坚持长期治理和短期治理相结合,明确未来4年全市大气治理方向和目标,努力实现到2017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27%。
严格考核,公众监督,依法依规问责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湖州市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管理及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县区、部门领导班子政绩评价的重要依据,并与建设项目审批及财政资金奖惩结合,考核结果要公开发布,接受公众监督。
同时,湖州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去年6月和今年8月,湖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组成督查组,开展大气复合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县区和部门进行全面督查,进一步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湖州市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立新闻媒体曝光机制,由各媒体对联席会议提供的问题和调查掌握的问题及时进行曝光。通过开展集中和专题宣传,动员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志愿者投入到攻坚行动中,提升公众治气理念,引导企业自律,使人人都成为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者、实践者和监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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