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数据监测纳入环保考核 镇街更需强调主体责任
12月22日,东莞将在各镇街(园区)布局涉及水质监测及大气质量监测的监测点近200个。这些监测点所收集到的数据,将作为考核各镇街(园区)环保责任的基础数据。这已不是东莞第一次提“环保责任”。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通过实实在在的举措,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市民望得见蓝天白云、看得见青山绿水、呼吸到清新空气。今年3月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等多个有关环境保护的事项,意味着今后东莞将通过落实政府责任,保障重点工作实施,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今年10月,东莞市环保局对外通报了全市各镇街(园区)2013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据通报,全市共有松山湖、生态园、石龙三个镇街(园区)获得考核优秀。
可以说,将环保考核列为评价干部政绩重要依据,已逐渐成为共识。这在“河长制”的实施考核中最明显。对一年考核不合格的“河长”进行约谈及通报批评,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并建议调整工作岗位。对一年考核优秀的“河长”通报表扬,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对于处于转型升级关键期的东莞而言,把生态文明放到突出地位,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从传统发展所形成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排放的增长模式,转向自觉、自律的包容性增长的新模式,坚持可持续发展与科学发展,应该是东莞高水平崛起的核心要义。而根据《东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实施方案》,将在2017年全面达到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要求,向国家环境保护部申报验收。催人奋进的目标,更让东莞必须对自己提出严格的要求。因此,从去年开始,长安、麻涌等镇区便可以看到建成投入使用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公众可在省、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上查阅到实时监测数据。此后,更多中心镇也建起了空气质量监测站。东莞市长袁宝成曾表示,要通过考核的公正公平实施,保障生态建设的实施和环境的日益改善。
这要求在评价机制上,东莞以定量考核为主导,坚持用数字讲话,多采用水务、城管等部门核实的数据作为考核依据,避免主观因素影响,提高其科学性和公平性。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对指标体系及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其时效性和针对性。
努力总会有所回报。在近期公布的2013年度广东省环保责任考核中,东莞获评全省“优秀”,这与市一级在环保责任考核设计上的创新与进步分不开。随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更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扩大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明确强化地方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这对东莞既是约束,也是勉励,最终指向建设权责明晰、责任到位的生态文明体系。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