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集中宣判15起污染案件
更新时间:2015-01-07 08:58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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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省法院系统日前集中宣判了15起污染环境犯罪案件,并对部分案件进行了通报。据介绍,2014年以来,河北省各地法院一审审结污染环境罪刑事案件已达110余件,涉及180余人。
据了解,本次集中宣判的案件涉及承德、张家口、衡水等9个地市,共涉及31人,其中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5人,单处罚金最高达100万元。从法院审理的案件看,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的类型和作案手段越发多样,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非法电镀、炼油、制革加工过程中偷排废水,向河流、土地、沟渠倾倒废酸,非法处置医疗废物(废弃活性炭、药渣、输液管等)、油泥、农药蒸釜残留物等危险废物。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公布了4起典型案例。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河北省各级法院将继续坚持对污染环境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判的高压态势,对犯罪严重、多发的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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