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铁腕治污多管齐下 1年处罚环境违法企业427家
刚刚过去的一年,天津环保切实感受到来自多方的压力。尤其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启动后,联合治污成为了开创京津冀大格局的“当头炮”。
“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前所未有的力度治理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前所未有的高压态势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日前,谈起2014年津城环保,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的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连用三个“前所未有”。
的确,无论是水污染还是大气治理,天津都是“重灾区”,每每成为评议焦点。但压力也带来了动力,2014年,天津环保联防联控体系建设提速,实现了从意愿到实践的转变。环保、公安、卫生、市容、农林等有关部门,真正建立起了行之有效的联合办案机制,并展开了多次联合执法实践。
科学高效执法
譬如,据本刊记者调研了解,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一年处罚环境违法企业427家,其中,39家企业被关闭,配合公安部门破获环境违法案件47件。
总结经验,天津环保提出“三挑”执法:即“专挑夜晚时”,多次组织开展“零点行动”专项检查;“专挑休息日”,执法人员放弃周六日、节假日休息时间,对各区县扬尘污染源进行地毯式巡查;“专挑恶劣天”,在刮风、下雨、雾霾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加大监管力度和频次。
同时,执法队伍下沉,力图补齐基层环保执法短板,过去一年,天津要求各相关区县环保部门根据辖区工作需要,按照3~5个街乡镇设置一个执法点的标准,综合设置区域性环境保护执法点,由区县环境监察机构向各个执法点派驻5名左右的执法人员,将原来的两级执法体系延伸为三级。
区域层面,天津与京冀建立了监测信息共享、联合监督执法和预警应急机制,京津、津冀分别签订了生态环保专项合作协议,并制定实施了《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会议精神12条措施》和《2014年天津市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相关法律文件也在这一年集中修订完善。比如,推动加快《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目前已通过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启动了《环境保护条例》等环保法规修订工作;颁布实施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用好市场和法律手段
针对排污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较为淡薄的情况,天津率先大幅提高排污费给企业施压,自2014年7月1日起,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四种主要污染物的平均收费水平从每公斤0.82元提高到7.82元,提高了近10倍。
之后,津城进一步精细化排污费管理办法,提出按10%梯次实行阶梯化、差别化收费,高比例排污,按上限收费;低比例排污,按下限收费再打折;超标排污,加倍收费。
环保局副巡视员付永荣感言,环境污染“治和不治、打和不打、管和不管,效果完全不同。”2014年全年,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175天,较上年同期增加30天,重污染天数较上年同期减少15天。
近日,《天津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暂行办法》正式实施,鼓励公众向环保部门举报天津市域范围内发生的10类环境违法行为,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给予重奖。
本刊还了解到,2015年天津将基本建设完成空气监测预警体系,推进综合观测实验室建设,提高环境空气质量预警、追因和溯源能力。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天津将完善饮用水水源自动监测系统,初步形成天地一体化的预警监测能力。
三大挑战仍待破解
不过,治污还远未到乐观的时候。本刊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其一,津城环保整体形势依然严峻,比如空气主要污染物中PM2.5、PM10浓度仍偏高,二氧化氮浓度不降反升,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靠后,2014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最差排名,天津位列前十。
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不佳,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足40%。近三年,天津市城镇人口增幅名列四个直辖市之首,由此带来的水污染物减排压力居全国第一。另外,减煤量完成指标不足全年计划任务的三分之一。
其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水污染源的深度处理,常受困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完善,造成大量污水排放与处理厂空转现象并存的尴尬。本刊记者了解到,2014年天津市35家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率不足60%。
其三,环保监管的部分盲区,也阻碍了环保的进一步规范化、精细化。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主任冯银厂表示,目前天津各地环保部门并未能掌握所有污染源,一些大的煤电厂、化工厂在环保部门有记录,而“多、散、污”的中小污染源则长期游离在监管之外,后者恰恰是环保关键所在。
受访专家和官员表示,下一步,天津应出台一些更具针对性的措施,尤其重视提高环保监管的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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