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青岛环保目标PM2.5下降5% 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
据市环保局消息,我市今年将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全市PM2.5浓度下降5%,消除中心城区河道污水直排现象,省控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全省年度改善目标要求,消除劣五类水体;胶州湾水质稳定改善;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新建清洁能源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市区新建燃气管道90公里,新增用户5万户,实施建筑节能改造350万平米。开展火电、供热行业“清洁排放”改造试点,实施150个燃煤锅炉淘汰和废气治理项目。完善建筑施工控尘标准,实施视频监控,推行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提高主次干道机械化保洁和洒水覆盖率。淘汰剩余的5.2万辆黄标车,实施国四柴油升级,强化油气回收设施监管,增加新能源汽车5000辆,建设充电终端3000个。完成150个工业和服务业有机废气治理项目。探索开展港口大气污染防治。编制大气污染源清单,抓好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治霾取得新成效。
扎实推进水污染治理。对昌乐河等4条河流全程截污,对李村河中游等3条河段进行综合整治。完成湖岛河等管网贯通工程、张村河管网修复工程和海泊河5号泵站扩容工程。建成李村河三期等7项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启动张村河等2项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工程,推进楼山河等2项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深化“河长制”管理,加强大沽河、墨水河等重点河流环境监管,推进河道生态修复。继续开展崂山水库周边污染整治,实施莱西石墨矿坑废水治理,消除水源地污染隐患。落实胶州湾保护条例,积极构建“总量控制、排污许可、排污权交易”三位一体的排污控制体系,削减入海排污量。
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控制和精细化管理,实施100个重点减排工程,完成一批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突出抓好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运行和监管,确保发挥减排效益。
加强农村、生态与土壤环境保护。加快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与验收评估,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试点,开展农村地区“减煤换煤、清洁空气”行动,启动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争取黄岛、城阳国家生态区和即墨、胶州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通过验收。
大力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大力宣传贯彻新环保法,开展为期一年的全市环境保护执法大检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黄岛石化区、新河化工区、董家口循环经济区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预警,实行环境风险源动态监管,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开展应急演练,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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