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通报1~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
环境保护部近日向媒体通报了2015年1~2月份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详见今日三版、四版、五版)。
据悉,2015年1月,环境保护部对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河南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和陕西省进行了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督查行动采取暗查、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市(县、区)部分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储煤场及重点排污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在沿途查看了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排放、物料堆场等大气污染面源排放情况。
1月,各地大气污染防治的进展情况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共91项。
2015年2月,环境保护部对天津市东丽区、西青区、北辰区、宁河县,河北省石家庄市、保定市、承德市,山西省长治市,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江苏省宿迁市、淮安市,河南省焦作市,陕西省渭南市、铜川市等14个市(县、区)进行了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督查行动采取暗查、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市(县、区)部分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储煤场及重点排污企业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在沿途查看了道路扬尘、机动车尾气排放、物料堆场等大气污染面源排放情况。
2月,各地大气污染防治的进展情况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共42项。
环境保护部将把督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各市人民政府,督促依法处罚到位,整改到位。大气污染防治督查工作继续进行“一月一督查”,督促地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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