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今年大气污染治理目标确定 或全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昨日上午,合肥市召开2015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记者获悉,今年合肥将加强环境监管,推进联合治理,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全年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103微克/立方米以内。
工业污染
7月前完成25个除尘脱硝设施改造项目
加快实施佳通轮胎、大江水泥、马钢(合肥)公司等25个除尘脱硝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确保7月1日前完成。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VOCS)整治,完成新华印刷、久易农药、凤凰涂料等31家企业的整治任务,并全面排查是否存在遗漏现象。
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完成省环保厅下达的奥德力油墨、沃德化工、振兴磷肥等38家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从源头削减工业污染。
扬尘污染
逐步实现全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
认真落实施工工地“围盖洒洗”措施,做好弃土场的扬尘污染整治,通过加强工地视频监控、推广环保智能车型等措施,严控施工工地和渣土运输处置环节的扬尘污染。今后,新工地如果监控设备不到位一律严禁开工。
大力推行道路机械化湿式吸尘等低尘作业方式,确保城市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以上;除雨天或者最低温度在摄氏2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机动车道至少每日冲洗一次,重污染天气要加大洒水降尘频次。
加强非煤矿山环境整治,巩固混凝土搅拌站整治成果,对未完成除尘设施建设和改造、达不到除尘整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坚决关闭。
继续做好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所有餐饮企业必须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达标排放。
严禁烟花爆竹违法违规销售,重点抓好宾馆、饭店、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的禁燃禁放管理,严禁清明等时段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纸钱,逐步实现全年烟花爆竹的禁燃禁放。
燃煤锅炉
乡镇要逐步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
今年年底前,市区除集中供热锅炉、火电厂锅炉之外,要完成所有燃煤及其他非清洁能源锅炉、窑炉、炉灶等淘汰工作;各县城、巢湖市区、合肥市区以外的省级开发区要完成10蒸吨及以下燃煤及其他非清洁能源锅炉的淘汰工作;乡镇要逐步通过煤改电、煤改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方式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
机动车尾气
2016年全市域黄标车禁行
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6月1日前,淘汰省市及市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务黄标车(含运钞、救护、消防、警用、工程救险、垃圾清扫等特种车辆);年底前全部淘汰黄标车。
从6月1日起,实施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黄标车禁行,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市域(包含四县一市)黄标车禁行。
继续加大公交都市创建力度,倡导绿色低碳出行,2015年城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的比例要达到62%以上。
秸秆禁烧
合肥有望全年全域秸秆禁烧
在重点抓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的基础上,推进全年全域秸秆禁烧。完善秸秆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政策,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加大垃圾、树叶、荒草等废弃物随意焚烧的督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产能调整
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区禁建“两高”项目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有序推进重污染企业梯度转移、环保搬迁和退城进园。
加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清查处理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禁审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严禁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区建设“两高”项目,在城市规划区禁止新建废气污染严重项目。
实施中长期能源战略,继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加快风能、光伏、地热、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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