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垃圾填埋场环境困局待解 或将成修复市场重大需求
垃圾填埋处理是我国最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仅北京市就有十余家大型垃圾卫生填埋场。现有最早的城市垃圾填埋场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服役已有近三十年。已经达到甚至超过服役年限的垃圾填埋场由于技术陈旧,处理能力饱和,已经逐渐面临封场。然而,垃圾填埋场在其封场后漫长的稳定化过程中仍会产生大量的填埋气体和垃圾渗滤液,将在今后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内持续地对附近的公众健康及环境构成威胁。另外,在我国各级城市和乡村的广阔区域里,还有着数量可观的非正规垃圾堆填场。这些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大多并未修建正规垃圾填埋场所需的防渗技术处理,无稳定防护层,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威胁地下水和供水安全,极易造成环境污染。因此,这些密布于城市周围的老旧垃圾填埋场及简易填埋场,已日益成为城市生态环境安全的严重威胁,不啻于我们身边的一颗颗定时炸弹。
“垃圾围城”带来的污染威胁能否解决?老旧垃圾填埋场的土地生态功能是否可以恢复?为此,中国生态修复网、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5年4月11日在北京举办主题为“老旧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的第六期生态修复沙龙。上海市环境卫生工程研究院院长张益、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总工宋云、北京环科院研究员姜林、武汉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修复事业部总经理刘更生及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卫潘明所长等将在该期沙龙上与大家分享关于老旧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现状、相关政策法规与标准、填埋场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技术、渗滤液的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治理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等方面的相关信息与意见。
谈到垃圾填埋场地造成的环境污染状况,武汉都市环保环境修复事业部总经理刘更生说:“老旧垃圾填埋场对所在区域造成的环境污染是全方位的,较之一般的工业场地污染,其表观表现往往更加显著,更能激起社会民众的重视。2013年底,住建部修订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50869-2013),将其从原来的行业标准提升为国家标准,并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发布执行,这引起了垃圾填埋行业整体标准的提高,使得相当数量的垃圾填埋场都面临整治的境地:已经关停的填埋场,其封场覆盖建设标准及配套的后期环境管理措施可能已无法满足现有的规范要求;仍在建设中的填埋场,其选址亦可能无法满足环评要求。”
与此同时,上海市环境卫生工程研究院院长张益则表示:“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仍将在我国垃圾处理领域占有最大份额:一方面,卫生填埋具有适应性较强,运行成本较低等特点,今后将是中西部城市和中小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主要方式;另一方面,作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的托底保障和最终出路,卫生填埋也仍将在大城市得到平稳发展。而已有的垃圾填埋场,特别是量大面广的非正规简易垃圾填埋场,既可能对农田耕地和工业场地造成巨大的污染,同时也给土壤修复产业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和想象空间。已经通过或正在制定中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等政策标准将支持土壤修复行业的长期发展,面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染土壤修复的双重压力,我们应当尽快建立完善的政策标准、设立多元的专项基金、形成创新的商业模式,促进我国老旧垃圾填埋场封场恢复和简易垃圾填埋场整改修复工作的健康发展和持续进行。”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总工宋云多年来致力于污染场地和地下水修复的研究工作,谈到垃圾填埋场的修复的特殊性质与修复技术、发展前景时,宋云说:“与一般的污染场地修复工作不同,垃圾填埋场土壤修复有其特殊性质:它的污染源可见,主要污染物以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为主,三氮转化复杂。针对垃圾填埋场场地特性,可以利用间歇布水、通风的方式为包气带土著微生物提供适宜环境,强化氨氮的转化与去除,达到脱氮的目的。”包含轻工所在内的国内科研院所曾尝试开展地下水污染原位生物修复试验,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些成果对于恢复城市周边非正规垃圾场地的土地价值,使这些土地得到再度利用有着非常实际的意义,非正规垃圾填埋地整治和再利用及其生态修复或能在更大范围内得到关注和推动。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