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突检 宏利石油环秀加油站加油枪有问题
根据青岛市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要求,青岛市将在4月份和8月份开展油品质量和油气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检查行动,4月15日,记者跟随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青岛市福州路沿线加油站和中石化李沧区油库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有些加油站存在标识不全的问题,而在前几日的检查中,有1家加油站的加油枪全部存在问题。
油气回收口标识不全
记者从市环保局机动车处了解到,4月11日,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按照网格监管的模式,分组对区市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了全面监察。其中一组对位于即墨市的青岛宏利石油有限公司环秀加油站进行监察时发现,该站4台汽油加油机6支加油枪,其中4支加油枪密封垫破损,两支加油枪密封垫全部脱落,针对以上情况支队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改正,对其违法行为将做进一步处理。
而4月15日,记者跟随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一起对福州路沿线加油站和中石化李沧油库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大多数加油站油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良好,有些加油站存在回收设施标识不全等问题。
“这两个口哪个是回收口?”4月15日上午,在青岛正源石油有限公司福州北路加油站,青岛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机动车处工作人员对加油站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经过检查,工作人员都能答得上来,但是本该贴在这两个口上的相关标识却没有踪影。最后,执法人员要求加油站立刻进行整改,把相关的标识贴上。
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运行良好
4月15日,记者来到了中石化李沧储油库,在有些加油站还能闻到一股子汽油味,不过储油库却没有闻到。“目前的油气回收设置主要针对汽油,而加油站有些摩托车加柴油,直接用油壶往里加,所以蒸发出浓烈的气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机动车处副处长王延进告诉记者。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汽油从出厂到用户使用的流通过程中,经过储存、运输和销售等多次储运环节,油气挥发损失可占到油品总量的9‰左右。而汽油挥发在空气中的“油气”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主要成分是挥发性混合烃类气体(非甲烷总烃),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危害人体健康,在带来了安全隐患的同时,也是严重的资源浪费。“以加油枪为例,加油过程中油枪泄漏出来的几乎都是挥发性有机物,尤其是机动车数量剧增后,油枪基本处于连续工作状态,如果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挥发性有机物的泄漏量是相当大的。”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机动车处工作人员刘光华表示。
经过检查,中石化李沧储油库的油气回收装置都运行良好,其中的活性炭吸附法油气回收装置能净化油气,所以即便在油库现场,也闻不到油气的味道。
至今共7家加油站被处罚
“青岛市环保局在省内率先组织开展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2013年就已经全部完成了加油站、油罐车、储油库油气污染防治设施安装验收工作。对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设施单位,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机动车处负责人说。
4月15日,记者了解到,油气污染防治设施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目前已被环保部门纳入日常监督管理,青岛市环保局组织各区市环保部门每季度全面检查辖区内油气污染防治设施,对于发现的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运行的油气污染防治设施严厉处罚。至今共处罚存在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的加油站7家,罚款8.5万元。
根据青岛市大气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求,青岛市将于2015年4月份、8月份开展油品质量和油气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检查行动。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检查加油站国Ⅳ标准汽、柴油供应情况,对不按要求销售国Ⅳ标准车用燃油的加油站不予办理年审合格手续;市工商局负责车用燃油销售环节的质量监管,对油品购买合同台账、发票等是否标有国Ⅳ字样进行检查,重点对民营加油站进行油品采样检测,依法查处油品质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市质监局负责生产环节油品质量监管,检查油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车用燃油是否符合国Ⅳ标准,依法查处油品质量不达标等违法行为;市环保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油气污染防治设施执法检查,查处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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