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源头强制分类实效差 专家建议纳入法律
更新时间:2015-05-08 09:42
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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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在许多居民小区里都设立着三个垃圾分类桶。尽管标识明确,但桶内仍然各类垃圾混杂。环保专家建议将垃圾源头强制分类纳入法律并加强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5日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回收率上升缓慢。2013年,全国废纸综合利用率为44.7%,废塑料回收率仅为23.2%。北京、本溪、苏州三个城市的纸类回收率分别约为25%、24%、20%,垃圾资源化水平较低。
负责此报告的首席专家、多年来从事环保研究的宋国君教授认为,十多年来,我国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地试点垃圾分类,却未见明显实效。“现在居民区普遍都放置三个垃圾桶,但到底啥差别,如何分,许多老百姓不清楚,也无人监管,各种垃圾混杂。”
专家建议,我国在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公开垃圾资源化信息的同时,还应将垃圾源头强制分类纳入法律,明确分类对象、分类与投放方法、奖励与惩罚措施等内容,并加强监管,保障垃圾分类有效实施,提高资源化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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