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出台最严大气污染管控方案
5月8日,在宜昌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上,讨论通过大气污染专项管控方案,宜昌将严管工业企业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船)排气污染、燃煤污染、油气污染、秸秆焚烧污染、城区饮食业油烟污染,力争早日实现人民期盼的天蓝、地绿、水净的目标。“不管治理大气污染有多难,都要下决心坚决治理,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在专题会议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楚平的一番话,旗帜鲜明地亮出了宜昌市委市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的态度。
黄楚平强调,宜昌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市要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毅力,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保卫战攻坚战持久战。一是要克服畏战情绪,抓住主要矛盾,盯住工业企业污染、机动车船排气污染、扬尘污染、燃煤污染、油气污染等重点领域,集中力量突破。二是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在末端上治、更要在源头上防,既要在环保领域内下功夫、也要在环保领域外下功夫。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生产方式,在治本上用狠劲儿,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加快改造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真正从源头上抓好节能减排,从根本上降低污染物排放。三是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各种恶意违法行为必须要零容忍,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坚决整治、铁腕执法。“一定要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实,一鼓作气地抓出成效。”黄楚平要求,要实现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督导考核,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严格追责,对顶风上的污染企业及时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主持会议时要求,全市上下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头等大事抓好抓实。进一步细化、实化、项目化各项措施,采取非常措施进行推进,把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位。要出台最严考核办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宜昌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新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记者了解到,我市将对大气污染管控工作进行严格奖惩。对污染管控不力、被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责任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评文明单位资格。对不落实污染管控措施的企业和相关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并责令限期改正。对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和相关单位,依法严厉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在经营、投融资、进出口、工程招投标等13个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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