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价仍然偏低?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中,明确提出理顺价格税费,加快水价改革,各地也纷纷调高水价。
但是,水价调整应体现哪些原则?“水十条”中水污染治理收费政策是否完善?阶梯水价是否能够达到相应的节水效果?污水处理费最低0.5元/吨能否涵盖污水污泥处理全成本?
供水成本逐年增加?
供水设施升级改造带来企业投资及运营成本的增加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水价构成主要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远距离调水所需工程价格)、城市供水价格、水资源费、以及污水处理费四元结构组成。其中,前两者是属于工程水价,是以成本和服务为基础的水价,也是目前价格和监管的重点。
有统计显示,我国的供水价格每年平均上涨5%左右。即便如此,包含工程费用、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在内的国内综合水价,占公众可支配收入比重的0.6%~0.7%。对此,中国水网总编傅涛表示,根据国际水协和世界银行发布的标准,水的支付在人均收入中的比重应根据这个国家的水资源紧缺程度有所不同。水资源特别紧张的国家和地区,可以达到3%~5%。即使是富水地区,这一比重也不低于1%。“公众应该为水资源、水健康、水环境支付相应的代价。”
中国科学院水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贾绍凤也表示,我们一方面缺水,一方面在滥用水。“实际上,我们的用水成本是比较高的,在低水价情况下,长期是不可维持的。目前,水价依然满足不了行业发展需求,无法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状况和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的供水成本也在逐渐增加。傅涛认为,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水源地合格率不够高,大量溶解性有机物进入水体,光靠煮沸的方法很难消除。“我国的水质标准包含106项,基本和国际接轨,但是如果不增加成本,则很难达到标准要求。”
在供水成本不断升高的同时,国内供水企业常常处于亏损状态。北控水务常务副总裁李力表示,供水企业有些供水项目的收益连银行存款利率的水平都达不到。
他表示,现在水价定价的最大问题是定价原则不清。水价定价可以包含三原则。第一是价值定价。依据水的价值定价,比如说企业大概可以达到10%的利润。第二是成本定价,企业可以保证保本微利。第三是政治定价,由政府根据政治形势来控制水价。
“我认为水价至少应该回归到成本定价。比如现在我们的水价是政府定价。同时,政府在衡量企业盈亏时往往认为供水这一主营业务亏损,但是副营业务盈利,总体还是盈利。但其实,这种衡量有失偏颇。作为企业,主营业务就不应该亏损。因为副营业务收入朝不保夕,不能将其和主营业务混为一谈。如果能够依照成本定价,供水企业的日子要好过一些。”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地供水系统相关设施升级改造已是必然(“十二五”规划投资4100亿元,涉及管网、水厂、检测等多方面),带来供水企业投资及运营成本的增加。而在整个供水行业仅仅处于盈亏平衡的背景下,通过进一步上调供水价格以满足改善水环境的投资需求并保证企业的合理利润水平似乎不可避免。
污水处理费调整够了吗?
处理费虽然上涨,但不能覆盖包括污泥在内的全成本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3部委今年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污水处理收费最低标准。《通知》强调,2016年底前,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原则上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
贾绍凤表示,长期以来我国污水处理费和水价处于较低水平。这既使水资源严重浪费,用水效率低下;又使水务行业入不敷出,严重亏损;还使财政补贴负担过重。此次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其影响必然会传导到水价上,尤其是大多数污水处理费较低的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水十条”并没有明确污水处理成本是涵盖建设成本还是运营成本。上海市水务局水资源处处长阮仁良表示,我国应该明确污水处理成本涵盖的内容。比如,有些地区明确由政府出资建设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费涵盖运营成本。
“从上海本地情况看,现在是大型供水项目建设由政府出30%资本金,剩下70%依靠水价解决。资本金由地方财政出资。如果资本金和企业经营性收入还不能满足建设资金,政府将通过税收等经济杠杆进行调节。”他说。
同时,污水处理费虽然上涨,但并不意味着能覆盖污水污泥处理全成本。而污泥是否得到妥善处理事关水污染治理的效果,已经得到政策层的重视。
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指出,单就二、三线城市而言,如果按照0.95元/吨征收污水处理费就能满足污水处理费成本,必须要满足以下几点条件:首先,进行污水处理的企业应该是大中型污水处理厂,且出水标准在一级B及以下。其次,0.95元/吨的污水处理费是只考虑污水处理厂的管网维护费,而不考虑管网建设费用。
“此外,污泥处置仅考虑以安全处置为要求的填埋处置,资源化或减量化处置尚无法很好满足。只有满足上述这些条件,才可以说0.95元/吨的污水处理费可以满足二、三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全成本。”薛涛说。
对此,阮仁良表示,上海的污水处理费(上海称作“排水价格”)较国家规定的0.95元/吨的价格还要高一些,但是污水处理费仍然满足不了处理成本。污水处理费包括建设运行管理费用,但是现在污泥处理的成本也很高。“污水处理面临收集管网、污水污泥、臭气治理一系列问题,综合成本都在上升。”
阶梯水价对节水意义有多大?
多地推进听证,但居民用水占比少,提高水价对水资源节约的影响有限
“2015年或为我国在市政公用领域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元年,而理顺价格机制、形成合理回报预期无疑是引入社会资本的关键所在。”中信证券分析师王海旭表示,必须加快改进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机制,使经营者能够获得合理收益。
在此背景下,水价上调无论是对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还是实现大量存量水务资产证券化进程都具有重要意义。
实际上,今年以来,多地区都已经或将要举行水价阶梯制度听证会。北京去年执行阶梯水价,由每立方米4元调整为一、二、三阶梯分别为5元、7元、9元;浙江省杭州市由每立方米1.85元调整为2.9元、3.85元、6.7元;江西省南昌市由每立方米1.18元调整为1.58元、2.37元、4.74元;今年4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执行阶梯水价后,综合平均水价将达每立方米2.34元。
王海旭表示,进一步完善水价计价方式,特别是继续推进居民用水的阶梯式水价制度。通过合理核定各级水量基数,在保障基本生活用水的同时,适当拉大各级水量间的差价,促进节约用水,对非居民用水继续推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的方式,拉大高耗水行业与其它行业的用水价格差。
有业内人士认为,水价上涨有利于增强居民节水意识。比如北京居民阶梯水价实施以来,96%的用户当年累计用水量在第一阶梯范围内。以此推算,全市每年可节水1000万立方米,相当于5个昆明湖的蓄水量。在南昌实行阶梯水价后的首个夏季用水高峰期,南昌市“一户一表”居民月均用水量为10.02吨,与上年同期下降了1.05吨,月平均用水量下降10.5%。江西洪城水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价格调控,居民节水意识确有提高。
但也有专家认为,水价提高从而节约水资源,对不同的用户有不同的含义。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认为,居民用水在所有用水户中占比最小,我国一年用水6000亿吨,60%是农业用水,25%是工业用水,居民用水仅为百分之十几。对居民用水而言,提高水价对水资源节约的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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