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城市大气质量有望改善
京6月8日讯 记者郄建荣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填补空白。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今日透露,《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以下简称《船机标准》)正在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船机标准》系我国首次发布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国家标准,新标准实施后,船机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水平进一步降低。
据熊跃辉介绍,《船机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对标准中的船机使用燃油的规定进行了调整,放宽了船舶使用燃油的种类和范围;增加了娱乐用船舶发动机的耐久性要求;增加气体燃料测试方法和计算;增加允许豁免的船机要求;增加了耐久性年限要求等。
熊跃辉说,我国是一个内河航运资源比较丰富的国家,截至2013年底,我国拥有水上运输船舶17.26万艘,净载重量2.44亿吨。全球十大港口,我国占据八席,吞吐量约占全球四分之一。船舶运输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据测算,2013年全国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8.4%,氮氧化物排放量占11.3%。受船舶污染影响最大的是港口城市,其次是江河沿岸城市。根据上海2012年的研究结果,船舶排放产生的SO2、NOx和PM2.5分别占到上海市排放总量的12.4%、11.6%以及5.6%。
《船机标准》主要是针对新定型和新生产的船用发动机,目的是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增长,削减新增船舶的污染物排放量。
环保部称,《船机标准》生效实施后,船机的排气污染物排放水平进一步降低。按照近年增长趋势,每年新增船机1000万KW寿命期为25年计算。实施第一阶段标准3年,所制造投入使用的这些船机,其船舶在全寿命期内将减排NOx(氮氧化物)约140万吨,PM(颗粒物)将近40万吨;若实施第二阶段标准3年,装用这些船机的船舶在其寿命期内将进一步减排NOx约115万吨,PM将近6万吨。
我国沿海、沿江及港口城市将是减排效益的主要受益方,对于改善这些地方和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熊跃辉认为,《船机标准》的实施,将降低船舶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一次污染物的排放,对削减二次颗粒物、臭氧等二次污染物也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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