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打出大环保"组合拳"
6月10日,佛山召开高规格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并向社会公布5个征求意见稿,分别涉及大气污染、水环境、村级工业园环境治理,以及建立网格化和互联网+的监控体系。
今年11月要完成
黄标车淘汰任务
6月10日,佛山市环保局在官网上公布了《佛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5-2016 年)》(公开征求意见稿)等5个征求意见稿。大气治理意见稿提出“加快整治燃煤污染”的目标,该稿规定:2015年11月1 日起,全市大于12.5万千瓦的发电机组要完成“超洁净排放”第三阶段改造,燃煤机组排放全部达到燃天然气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逾期未能完成治理任务或超标排放的企业必须停产治理。锅炉整治、脱硫、VOC整治等目标也做出了具体规定。
黄标车整治是该稿的重点领域。根据规定,2015年6月底前,佛山必须完成全年淘汰任务50%,9月底前完成全年淘汰任务90%,11月20日前基本完成所有黄标车淘汰工作。6月1日起,全市基本实行“黄标车”限行(国道、高速公路除外)。佛山市长鲁毅曾谈到,“今年11月就要完成任务,剩下1个月查缺补漏”。
控制单元污染物
排放等(减)量置换
在《佛山市江河涌综合整治行动方案(2015-2020 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中,将河涌治理分为饮用水源区、划定水环境功能区和内河涌三大块。西、北江两条饮用水源区要定时加强水质监测,完善佛肇、佛清跨境环境污染联合执法机制。东平河、高明河、顺德水道等河流是西、北江的二级支流,承担着饮用水水源的功能,按照对西、北江的保护原则进行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在城市内河涌的治理上,《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水质超标的控制单元禁止接纳其他区域转移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在重点河涌上,实施活化水资源工程,有效梳理和连通城市水系,增加水体的自净能力。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城市建设支出的部分优先用于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
要借助互联网+
建设大环保网络
除了大气、水和村级工业园等具体措施,如何建立有效的环保监控网络也是佛山市环保的重点任务。根据《佛山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行动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内容,佛山各级政府和村居要通过将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逐一明确监察责任人,建立立体化的环境监察网格。其中,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网格按村(居)委会、自然村小组分级管理、逐级落实。2015年6月至年底,各网格内要自查、自纠、自行整理,2016年开始,佛山市级检查小组将进一步严查。
《佛山市“互联网+”环境保护工作行动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将通过技术力量,全力打造全国一流、领先的“互联网+”环境保护体系,建设工业化城市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环境质量和环境监管的自动化。“互联网+”将在佛山建设“天网”、“水网”和“地网”。
根据规划,佛山2015年须初步建立“水网”、 “天网”管理系统雏形,2016年完善“水网”和“天网”管理系统,并初步完成佛山云计算环境数据中心建设,初步建立“地网”土壤环境管理系统。2017年形成完善成熟的佛山市“互联网+”环境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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