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国家标准再征民意
大气污染防治有望在船舶排放领域获得新突破。日前,环保部就《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公开向社会二次征求意见,此前这一标准曾于2014年7月向社会公布了征求意见稿,收到反馈意见156条。据经济导报记者了解,这一新标准将是我国首个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国家标准。“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等地,近年来饱受来自于船用油对环境污染的侵害。这一标准的即将发布,或将成为国家对水上运输业整顿的标志性政策,其出台势必将填补国家在船舶油污染治理的空白。”中宇资讯分析师高承莎近日对导报记者说。数据显示,船舶使用的燃料油,其含硫量是车用柴油的100至3500倍。一艘使用3.5%含硫量燃料油的中大型集装箱船,以70%最大功率负荷行驶,其PM2.5污染程度相当于50万辆使用国四油品的货车一天的排放总量。然而,就在车用燃料标准及相关行业变革成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之时,船舶用油污染治理却成为盲区。
“目前我国大部分船用油以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和重油为主,使用高标准或轻质柴油除了增加成本负担,还会导致燃料燃烧后热能低,动力不足。使用的油品质量标准过低,成为造成水上运输行业环境污染的最主要原因。”高承莎进一步分析说,“船用燃料油整体硫含量已高于目前全国实行的国四柴油标准近百倍,甚至高于国五柴油硫含量逾千倍。”
“控制船舶排污首要的是从控制油品质量开始。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船舶柴油机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有效的船用柴油监督管理机制。”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环保部相关人士在就二次征求意见答记者问时细数了制定上述标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据测算,2013年全国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8.4%,氮氧化物排放量占11.3%。受船舶污染影响最大的是港口城市,其次是江河沿岸城市。根据上海2012年的研究结果,船舶排放产生的SO2、NOx和PM2.5分别占到上海市排放总量的12.4%、11.6%和5.6%。据导报记者了解,新标准将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相当于汽车发动机和非道路发动机的第二阶段排放控制水平,与我国船机排放现状相比,PM排放将削减70%左右,NOx排放将削减20%以上;第二阶段相当于车机和非道路排放的第三阶段控制水平,PM和NOx将在第一阶段基础上,分别进一步降低40%和20%。标准实施后将带来怎样的环境效益呢?环保部科技标准司相关人士分析称,按照近年增长趋势,每年新增船机1000万kW,寿命期为25年计算,实施第一阶段标准3年,所制造投入使用的这些船机,其船舶在全寿命期内将减排NOx约140万吨,减排PM将近40万吨;若实施第二阶段标准3年,装用这些船机的船舶在其寿命期内将进一步减排NOx约115万吨,减排PM将近6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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