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内河总体水质中度污染 启动最严厉水环境整治
近日,记者走访位于临高县临美路工业开发区的海南思远食品有限公司时,发现厂区内污水管道上方的水泥板已被搬开,里面全是灰色油腻粘稠、夹杂乳白色絮状物的液体,散发着一阵阵腥臭味,与周边绿树红花的景象格格不入。
而正是这些未经任何处理的,清洗和加工鱼、虾等水产品的生产废水,通过雨水管网,从该厂私自设在厂区西南方向的废水排放口,直接排到墙外,然后汇集到附近头板村的农灌水利渠,沿着水利渠流到文澜江。去年,文澜江多莲取水口2月、9月受化学需氧量影响,水质为Ⅳ类,不能满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内河成只进不出的纳污池
雨污混排、城市建设切断水系、垃圾污水倾倒河里……
●1辆车上泥沙约为1.5公斤-3公斤,洗车时产生的污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易引起管网堵塞,而洗涤剂等化学物品直接排入城市雨水管网,会造成水体污染。●美舍河里除了临时夜宵摊点的垃圾,还漂浮着很多生活垃圾和废弃物,环卫工隔三差五就会撑着船在河里打捞垃圾和死鱼。
“城市许多居民的洗衣机是放在阳台上的,甚至有的人家将阳台改造成厨房。”岳平指出,住宅的阳台所留的下水管道是为了排雨水,并不适合用于排放污水。现在城市居民的洗衣机放在阳台,这种现象至少占到10%以上。
城市有两种排水系统,一个是污水排泄,另外一个是雨水排泄,城市污水必须要经过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而雨水并不需要。但许多居民并不区分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将阳台的下水口当成了排污口,洗衣所用的化学物质及衣服本身的化学物质,就这样在不经意中排到了城市的雨水管网系统,造成了水质污染。
记者调查发现,雨污不分流、污水直接排进海南城市内河的行为随处可见,以洗车行业为例,不仅会浪费大量的水资源,而且还会产生严重的水污染问题。洗车时从车轮上冲洗下来带泥沙的污水,1辆车上泥沙约为1.5公斤-3公斤,如果未经沉淀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则易引起管网堵塞。而且洗车时使用洗涤剂等化学物品,产生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石油类、有机磷、悬浮物、表面阴离子活性洗涤剂等污染物,这些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城市雨水管网。
烧烤摊点、大排档等的污水垃圾,生活垃圾废物随意倾倒的现象同样严重。
6月10日晚,海口美舍河中山南桥段,夜宵摊点把人行道占得满满当当,临时支起的桌椅紧靠在桥段河边。烧烤摊烟气熏天、路面油渍斑斑,食客们将手中的烧烤竹签、塑料袋、饮料瓶等垃圾顺手扔到了河里。
美舍河里除了临时夜宵摊点的垃圾,还漂浮着很多生活垃圾和废弃物。“我们隔三差五就会撑着船在河里打捞垃圾,但总是捞不完。”美舍河国兴桥段一名环卫工人略显无奈地说。
而且,由于城市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土地利用结构和格局问题切断了城市水系,导致水系不畅通,河流无来水补充,所以水质污染状况也难以改善。
除此之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欠账较多也同样困扰着海南水环境的治理工作。目前,全省已建成36座污水处理厂,覆盖县城和工业园区,但多数管网配套不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低。绝大部分人口较为集中的镇墟和农场场部没有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另一方面,入海河流污染主要是受城镇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过量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和农村面源问题等影响。今年第一季度,东方市罗带河的河口断面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主要就是受上游畜禽养殖影响。
拯救“黑水河”
多手都要硬
启动最严厉执法保护水环境 让违法企业“人财两空”
停产整治后如果还存在违法行为将报政府依法关闭
加大水环境执法力度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4月中旬,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这被岳平称作是近年来环保部门最严厉的一次打击行动。
白沙南大洋实业有限公司木棉酒精厂经理李宗洲介绍,他们将对剩余的12000立方米酒精废液进行焚烧处理。而对于私设活动开口并使用软管连接向外抽取浓缩液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另一名负责人表示承认,但称“那是工人疏忽导致”。
不管理由是什么,其行为已构成“私设暗管向外环境排放废水”违法行为。5月8日,白沙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依法向木棉酒精厂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10万元。
“环保部门已责令酒精厂停产整治,对其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理,并正在办理移交公安机关的手续。”白沙国土环境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陈向明说。针对企业偷排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企业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
存在水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严重的将会面临“人财两空”处境。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说,海南思远食品有限公司长期超标排放废水和违反“三同时”制度案如果整改不到位,将依法将其关闭。
启动按日计罚使环境违法行为“罚无上限”
在此次“全省打击典型水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挂牌督办的5家企业中,海南新台胜实业有限公司和海南高远食品有限公司这两家企业因超标排放被罚的次数分别是7次和6次。
上个月罚了这个月又来,这两家企业超标排放“毛病”屡次发作真的没法治么?省生态环境保护厅有关处室的负责人认为,违法成本低导致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引导下,宁可选择违法,承担相对轻微的法律责任,也不愿履行防治污染的法定义务。这成为环境违法案件频发、违法排污企业屡罚屡犯的一个重要原因。
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新《环保法》的配套执行办法查处相关企业,比如按日连续处罚制度打破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的限制,使‘罚无上限’。”
“在被责令整改期间,我们压力非常大,按日计罚对公司来说绝对是承受不起的。”海南新台胜实业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经理王智明说,经过整改,5月份他们公司排放的污水经定安环保部门检测已经达标。
“这场严厉打击突出水环境违法行为的行动远没有结束,这仅仅是开始。”岳平表示,此项专项行动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在全省尚属首次,通过严厉打击突出的水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促进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提升我省生态环境质量。
将任务分解到各市县
完不成任务相关领导将被约谈
“海南的水环境将着力抓两头,一边保护一边治理,力保大江大河的优良水质,整治恢复已被污染的水体。”岳平指出,海南水环境管护工作,将对水质较好的河流抓好保护,重点整治污染较重的河流及干流河段、黑臭水体,避免污染后再治理付出的巨大代价。
今年4月,环保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出台,其中提出的一项目标就是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对此,岳平指出,应对“水十条”,省里正在制定落实办法,江美凤告诉记者,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将会根据我们省水环境存在的问题,确定具体措施、牵头部门、指标等,“今年年底左右就会出一个实施方案。”
对市县政府治理水环境如何进行约束?江美凤介绍,每年国家都会下达每个省份年度总量减排目标,对主要污染物进行控制,而省里会将减排目标再分解到各个市县,每个市县都有一个指标,省里也会进行考核,有些市县的减排目标没完成会被约谈。“这就要求市县政府领导不能光看GDP,要发展也要保护。”
5月11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首次召开海南省主要污染物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约谈会,多个市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县)长和企业代表因未完成2014年度相关的环保任务、相关的职责没有履行到位被约谈。
“水十条”中规定,治理这种黑臭水体就是一大指标。对此,江美凤表示,引进来水、进行截污、底泥清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污染源问题。日前,省水务厅、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任务分解方案》,提出到今年年底,全省各市县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70%以上。
由部门治理转向全民治理百姓用点滴行动向环境“示爱”
“谁也离不开水,治水护水也应由部门治理转向全民治理。”岳平还强烈呼吁公民参与到水环境治理、保护中来。他指出,城市内河污染与人们日常行为不无关系,水环境的治理应是一场全民治理,环境问题关系着每一个个体,需要全民的力量参与。“让老百姓明白自己所处的环境的真面目尤为重要。”岳平指出,我省将加大城市内河的监测,加强信息发布的力度。同时,公众一旦发现水环境污染行为的线索,可以随时向环保部门提供,形成全民治水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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