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
更新时间:2015-06-23 08:47
来源:湘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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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至19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湘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江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爱民参加检查。
连日来,执法检查组先后走进雨湖区、湘潭经开区、昭山示范区、韶山市、岳塘区、高新区、湘潭县、湘乡市,重点检查一些企业、水库、渠道、污水处理厂、水质监测站、取水口等,详细了解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组织领导及执法监管职责、工业水污染防治、城镇污水防治、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船舶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情况。
总体而言,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强工作领导、强化项目治理、严格执法监管,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同时,也面临一些主要问题:如水环境风险大,水污染治理任务艰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难度大,资源性缺水、水质性缺水等。
李江南强调,责任水污染防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但问题更应引起重视。此次执法检查旨在推动相关法律的全面实施,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因此,检查组将坚持问题导向,着重突出四个重点,即宣传教育、制度制定、规划设计、履责问责,检查法律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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