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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莫特斯家居107家实体涉污染被处以行政罚款

更新时间:2015-07-09 20:20 来源:搜狐 作者: 阅读:1421 网友评论0

7月8日,山东省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对 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107家企业(个人)处以行政罚款情况,具体如下:

即墨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3月6日私自改动在线监测设备采样管,用清水稀释水样,使自动检测设备不能正常运行,降低了在线设备数据。4月15日排放废水中氨氮浓度6.54 mg/L、 COD浓度为51mg/L,经查阅当日在线监控平台数据,对应在线数据为氨氮浓度5.8mg/L、 COD浓度为43mg/L,在线数据低于实测数据。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

4月15日排放废水中SS浓度151 mg/L、氨氮浓度6.54 mg/L、 COD浓度为51mg/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234万元。

即墨市第三人民医院9月2日排放的医疗废水中悬浮物67 mg/L、COD555mg/L、氨氮67.7mg∕L、粪大肠菌群1800个∕L,均超过《医疗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6-2006)。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319.6元。

青岛华山国际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省级高新区埠后村建设的高尔夫球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8万元。

青岛勇智诚工贸有限公司建设的机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于2014年1月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李亭山位于即墨市刘家庄镇高家岭村经营的即墨市刘家庄镇高家岭埠东石场,建设的石子加工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2万元。

万初岩位于即墨市移风店镇七级中心社区湍弯西北村建设的石子加工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于2013年6月建成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2万元。

青岛神龙机床制造有限公司在城市建成区以外的人口集中地区焚烧塑料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

青岛玉圣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65.2分贝,超过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一类区标准。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华夏橡胶工业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通济新经济区城马路中段建设的橡胶输送带加工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2万元。

青岛中联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混凝土生产加工项目,在生产中向大气排放粉尘,产生环境污染。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8万元。

胡绪家位于即墨市七级镇泉庄村295号新建的面粉、花生油生产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于2013年5月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莱阳鑫森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催诏村,该公司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2万元。

青岛凯美尔饮水设备有限公司建设的开水器生产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擅自于2013年11月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6万元。

青岛海利达焊割设备有限公司公司建设的焊割工具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也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圣美纳地毯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烟青一级路东侧4号建设的地毯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赵丽萍位于即墨市通济新经济区赵家岭酸碱经营销售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2万元。

于资学建设的一级综合医院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山东即墨黄酒厂有限公司1月16日锅炉向大气排放的烟尘浓度95.9mg/Nm3,超过《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3月19日糊化大灶向大气排放的烟尘浓度88.8mg/Nm3,二氧化硫浓度4740 mg/Nm3,氮氧化物浓度444 mg/Nm3,超过《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7万元。

青岛新立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华山一路291号建设的包装印刷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于2014年3月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金石塑粉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北安办事处泉岭村建设的塑料粉末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8000元。

青岛立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北安办事处下疃村建设的金属制品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8000元。

青岛宏源祥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大信工业园建设的废润滑油回收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于2014年12月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即墨市永恒铜铝铸造厂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大韩村473号,按照淘汰锅炉实施方案属淘汰的锅炉,没有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停止被淘汰锅炉的使用。即墨市环保局依据《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

青岛仁凯祥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冢子头村,其建设的索具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同时按照淘汰锅炉实施方案属淘汰的锅炉,没有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停止被淘汰锅炉的使用。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恒丽静电喷涂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小韩村,按照淘汰锅炉实施方案属淘汰的锅炉,没有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停止被淘汰锅炉的使用。即墨市环保局依据《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000元。

青岛三鼎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西叫村建设的电子产品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科利达电子(青岛)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西叫村建设的手机零部件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林忠初经营的青岛即墨市宏达利机械配件厂位于即墨市环秀办事处林家土桥头村,建设的索具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同时按照淘汰锅炉实施方案属淘汰的锅炉,没有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停止被淘汰锅炉的使用。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7万元。

陆厚超位于即墨市蓝村镇南泉中心社区朱家官庄村,建设的加气砖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

青岛信利来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龙泉河6路建设的机械配件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盛美钢格板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龙泉办事处凤凰山6路建设的钢格板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奥开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北部工业园凤凰山6路建设的隔离剂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戴迈特建筑节能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北部工业园龙泉河3路8号建设的干粉砂浆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鸿舜包装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北部工业园内龙泉河2路建设的包装盒后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金美来纺织助剂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龙泉办事处龙泉河7路南凤凰山5路东,建设的纺织助剂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创得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龙泉街道办事处一级路东侧8户建设的汽车开关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伊利达西一机械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龙山办事处南葛前街村经八路17号建设的机械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盛泰达汽车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龙泉街道办事处华泉一路建设的木箱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德兴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保产业园钱崮山二路建设的机械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海珠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龙山办事处刘家官庄村建设的轮胎维修设备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奈司工艺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环保产业园即发龙山路建设的相框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三锦针织有限公司3月26日排放的废水中色度160倍, COD浓度281mg∕L,超过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2987万元。

青岛瑞鑫洋机械有限公司建设的机械加工、配件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于2013年8月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盛冠纺织服装进出口建设的喷胶棉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正东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店集中心社区驻地建设的脱皮花生仁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鹏旭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店集中心社区建设的乳白花生仁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李瑞杨经营的青岛市崂山区金泰达汽车修理厂需配套建设的喷漆废气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自2006年7月在崂山区中韩街道东韩社区从事机动车维修、保养、钣金、喷漆等经营活动至今。崂山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

青岛磊鑫源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生产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已建成,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验收,于2014年9月起建成投入生产至今。崂山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

青岛市崂山区振荣源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生产建设项目需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已建成,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验收,于2007年起建成投入生产至今。崂山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

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海滨塑料有限公司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于2005年在崂山区科苑纬四路建厂并正式投入生产。崂山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

青岛弘鑫隆工贸有限公司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自2013年4月起在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坡前沟社区建成家具制品加工项目并正式投入生产。崂山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市崂山区华盛花岗岩板材厂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自1993年10月起在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南崂社区建成石材加工项目并正式投入生产。崂山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

王建生经营的制砖加工厂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于2008年在崂山区中韩街道午山社区埠前建成并正式投入生产。崂山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000元。

青岛沙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加油站一次回收设备阻火器通气管下端的阀门处于开启状态,不正常使用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崂山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

青岛科马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红石崖办事处大殷社区(注册地址),该公司铝制品件铸造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黄岛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金宝来食品有限公司3月26日,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626mg/L,悬浮物浓度为218 mg/L,氨氮浓度为21.4 mg/L,分别超出《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加严的一级标准31.52倍、9.9倍和3.28倍。黄岛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1525万元。

青岛嘉善美食品有限公司于黄岛区泊里镇后岚村经营的鸡肉类相关速冻产品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黄岛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

青岛炜尔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于黄岛区长江路办事处八里庄社区经营的纺织机械外壳生产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黄岛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百泰旺橡胶有限公司于黄岛区王台镇庄家茔村台南路南侧经营的电动车摩托车外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连江橡胶厂于黄岛区王台镇大朱阳村西经营的力车外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华林非机动车辆有限公司于黄岛区王台镇埠上村经营的丁基内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成发橡胶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琅琊镇驻地经营的手推车、摩托车内外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志鹏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大村镇大尚庄村经营的摩托车内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禄通宝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临港经济开发区闫家屋子村经营的手推车外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翔琳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珠海办事处大荒村经营的手推车外胎和轮辐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琪禾宇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朝阳山路西大宏工贸院内经营的力车外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奥凯专用车辆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临港经济区兰西村前经营的手推车外胎、摩托车内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富华专用车辆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喜鹊山路365号经营的手推车外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盛兴金属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珠海街道办事处王家楼村经营的手推车内胎和胶粉轮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旭松康大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碧海路777号经营的纳豆加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黄岛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美瑞克专用车辆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港路经营的手推车外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金星源食品有限公司4月3日排放废水中COD的浓度为277mg/L、氨氮浓度为132mg/L,分别超出了《山东省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6-2007)及其修改单4.54倍、25.4倍。黄岛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800元。

徐善明经营的冷库项目(位于黄岛区珠海办事处七居委504号)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黄岛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

青岛九千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小王村村东侧侧经营的橡胶牛棚垫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润通橡胶有限公司于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蔡家庄经营的橡胶轮胎生产加工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元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于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大楼村经营的橡胶制品生产加工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景程橡胶制造有限公司于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镇工业园经营的摩托车外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证据为凭。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华旭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于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镇苑庄村经营的橡胶外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华达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镇山海路168号经营的橡胶外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胶南金五运工贸有限公司于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董家庄村经营的力车内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孚海润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董家庄村经营的力车内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泰瑞专用车辆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西山冯村经营的摩托车内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合兴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琅琊镇砚台地村经营的摩托车内胎制造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黄岛分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东润得添加剂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普东镇常家街村南普信公路东建设的添加剂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信泰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普东镇任家屯营王路北建设的压力容器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德成路桥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普东镇普西村建设的沥青混凝土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于德水位于即墨市普东镇长直村建设的链条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国强海利华五金制品位于通济办事处下泊村建设的锌铝合金加工和喷涂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衣蝶服饰有限公司位于通济办事处黄河一路138号建设的服装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红丰伟包装制品位于通济办事处郭庄四村建设的纸箱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瑞鑫祥包装材料位于通济办事处李家营村建设的塑料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于宗昌位于即墨市金口镇古阡一村建设的塑料件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

青岛亚大工业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蓝村镇南泉中心社区东部工业园建设的生产机械设备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金顺兴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蓝村镇南泉中心社区庆余屯村建设的冷拔丝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第六印染厂有限公司3月26日排放的废水中色度320倍、 COD浓度为713mg∕L、氨氮为87.3mg/L、SS为197mg/L,超过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3038万元。

锦宸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即墨市顺河片区拆迁改造项目3号地块位于即墨市青石路东侧、文化路北侧,于2015年4月27日22时50分夜间进行建筑施工时,未向环保部门办理夜间建筑施工证明,产生环境噪声污染。即墨市环保局依据《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安林喷胶棉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经济开发区辽河一路23号建设的喷胶棉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金盟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即墨市龙山工业园内建设的食品冷藏、食品代存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黄琢先经营的即墨市蓝村春先纸箱厂位于即墨市七级镇西龙湾头村石龙路十号,其建设的纸箱加工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青岛爱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即墨市段泊岚镇西瓦戈庄村新建的奶牛饲养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欧亚珠宝有限公司3月24日燃煤锅炉排放的污染物中烟尘浓度为90.3㎎∕Nm?3;、二氧化硫浓度为214mg/ Nm?3;,超过了《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顺鹏橡塑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华山四路建设的橡胶制品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韵林索具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通济街道办事处郭庄四村建设的索具制造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门氏涂装有限公司位于通济办事处郭庄五村建设的金属件涂装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澳润达橡塑工业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孔雀河四路60号,其建设的气囊及碰球靠垫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稻进食品有限公司4月16日使用的生物质锅炉(DZL4-1.25-AⅡ)排放的二氧化硫浓度243 mg/Nm3,超过了《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即墨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即墨市自来水公司位于即墨市通济办事处李家营村北下设的同济水厂,其建设的自来水生产项目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

青岛爱巢保士洁装饰有限公司位于通济办事处陈家河村西建设的水性乳胶漆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

青岛胜伟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位于通济办事处蔡家村工业园建设的机车配件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京顺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通济办事处下泊村,其建设的EPS(泡沫)保温板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豪利达汽车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服装工业园内四东路中段建设的汽车电器万能试验台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莫特斯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孔雀河一路建设的床上用品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恒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通济办事处李家营村建设的包装印刷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鑫鹏钢结构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通济办事处下泊村建设的钢结构生产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符太龙位于即墨市通济办事处王家院工业园建设的工艺品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

张振花位于即墨市通济办事处王家院工业园建设的冲压件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

青岛双峰压力容器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通济办事处黄丹岘村,建设的压力容器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3万元。

由绍峰位于即墨市蓝村镇城后村建设的女鞋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于2014年8月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王远信位于即墨市蓝村镇城后村建设的女鞋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于2013年10月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由基英位于即墨市蓝村镇城后村建设的女鞋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于2014年8月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赵坤鹏位于即墨市经济开发区后庵村新艺工业园建设的服装加工和印花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于2014年9月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裕顺隆木业有限公司位于即墨市温泉镇东崖村建设的木制品加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即墨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5万元。

青岛安城泰克机械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莱西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二款及《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0万元。

青岛东光纤维有限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已正式投入生产。莱西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橡六胶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莱西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8万元。

青岛凯源祥化工有限公司对暂时不利用或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莱西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4万元。

青岛瀚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暂时不利用或不能利用的工业固体废物未建设贮存的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莱西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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