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更新时间:2015-07-28 08:27
来源: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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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检查。2014年5月至6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沈跃跃、艾力更·依明巴海带队,全国人大环资委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共32人组成5个检查组,分别赴内蒙古、黑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等地进行检查,同时还委托其他25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促进了水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并将立法与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为修改好水污染防治法打下了扎实基础。
据统计,2014年全国地表水972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63.2%,比2005年增加2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9.2%,比2005年减少17个百分点。从检查结果来看,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将防治水污染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的关键举措,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会议还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检查组成员对执法检查报告稿的意见和建议。8月下旬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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