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拆解行业的困惑与坚守 背靠“富矿”仅赚“微利”
更新时间:2015-08-02 17:11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
阅读:1322
电子废弃物如果处理得当,将会产生资源,甚至会是“富矿”。但“开垦”时却要付出高额的成本,盈利仅为微利。行业人士,在生存和经济压力下艰难发展,在公益性与环保性中执着坚守。
1吨废弃的手机电路板,能提炼出400至1200克的黄金,而全国金矿富集地山东招远,每吨矿石中仅能提炼5克黄金。
唐爱军一直坚信:“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
从业16年,她见证了再生资源行业由“冷门”到被社会关注逐渐升温的过程。时至今日,当人们仍在争论电子废弃物是垃圾还是“富矿”的时候,唐爱军感触最深的还是那句话:“电子废弃物如果处理得当,是会产生资源的。”
“富矿”还是垃圾?
“从我们专业的角度上来讲,它确实是富矿。”7月20日,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副秘书长、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分会秘书长唐爱军对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娓娓道来。
在表明上述观点时,唐爱军没忘了加上一个前提——“这些电子废弃物,必须在正规的拆解企业进行处理”。
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具有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以及其他设备,并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因此,唐爱军非常确定,电子废弃物经过正规企业拆解,没有环保隐患,便不是“垃圾”。
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是山东省首家从事电子废弃物拆解的正规公司。2010年起,这家公司在向社会推广循环再生理念时,总喜欢用一组数据说话:一台普通空调可回收14.6kg塑料,4.0kg铝,19.5kg铁,4.9kg铜,利用这些资源可以再造73个塑料储物盒,335个350ml易拉罐,43磅哑铃,4900克铜条。
这和唐爱军所坚持的“电子废弃物如果处理得当,是会产生资源的”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妙。
尽管《条例》规定,禁止未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但总有一些“漏网之鱼”。唐爱军说,如果电子废弃产品被小作坊非正规拆解,含铅的重金属,裸露在地表,进而渗透进土壤之中;塑料也被焚烧,产生的二恶英对环境和人体都有危害。如此一来,“它不仅是垃圾还有可能是污染源”,叫做电子垃圾实不为过。
谈到“电子垃圾”,北京华新绿源环保产业公司总经理王建明对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说:“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界定。”有的部门叫固体废物,有的部门叫再生资源,还有的部门称之为垃圾,从不同的侧面去认识,它具有不同的属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其环境危害性应引起人们的重视。毕竟,环保与每个人的生活都相关,这既是社会的问题,也是政府需要密切关注的问题。
处理方式和认识的不同,决定了电子废弃物是“富矿”还是垃圾两种截然不同的性质。唐爱军告诉记者,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目的都是为了将电子废弃物形成资源化,资源化处置不仅关系到污染防治,而且与资源综合利用,乃至国家经济的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也息息相关。“在这一过程中,正规化拆解企业所起的作用非常重要。”
暴利还是微利?
正像唐爱军所坚持的那样,电子废弃物如果处理得当,确实会产生资源,甚至会是“富矿”。
正规拆解企业守着“富矿”,能赚取“暴利”吗?
答案是否定的。
王建明曾算过一笔账。他说,拆解一台电视机,企业可获得约130元至140元收入;而扣除收购、拆解费用和增值税,总成本也将近140元,企业利润几乎为零。
这就意味着,如果没有政府每台电视机85元的财政补贴,公司的正常运转将难以为继。
2012年7月1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开始施行。其中规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基金缴纳义务。对处理企业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给予定额补贴。基金补贴标准为: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说实话,有时候我们感觉挺不容易的。”7月21日,在电话里,王建明和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聊起了企业在“公益性和经济性”寻找平衡的探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