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对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不姑息
更新时间:2015-08-06 10:16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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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吕梁市环保局日前对1家企业实施了按日计罚,罚款163万元;对83家企业及生产设施依法实施了停产、限产、停建整治;对22家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整改;对12家企业实施了关闭。
据悉,环境保护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5月对吕梁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后,吕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在吕梁市开展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按照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的要求,吕梁市重点从面源污染整治、严厉打击土小企业、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整治、加快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清理违法建设项目等方面开展综合整治。
据了解,山西方山金晖瑞隆煤业有限公司被吕梁市环保局按日处罚163万元。这家企业位于吕梁市方山县峪口镇下曹家山村西南1.2千米处,年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吨,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以下问题:配套环保设施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厂擅自停用,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经雨水排口超标排放,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矸石(约3万吨)随意倾倒入沟壑,未按环评要求在矸石场规范处置;原煤、精煤、中煤长期露天堆放,且未采取“三防措施”,造成煤尘二次污染。
4月27日,吕梁市环保局要求这家企业停止生产,并处以33万元的罚款。5月8日,吕梁市环保局检查发现企业拒不改正违法行为,对企业偷排行为进行按日连续处罚,计13天,处罚金额130万元,累计共处罚1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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