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厅党组成员督查长沙市湖湘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程
近日,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易继红同志带队,督查了长沙市湖湘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程。湖湘污水处理厂建于1992年,总设计规模14万吨/日,地处长沙市老城区车站北路,原执行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其提质改造工程纳入了《湖南省2014-2016年“两供两治”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4〕75号),要求2015年底建成。主要建设内容为通过提质改造,排放标准由原来的一级B标提高到地表水准Ⅳ类,同时,解决周边噪音、异味及车站北路排水不畅的问题,实现年嘉湖、跃进湖枯水季节景观补水。该工程于2014年11月开工,计划2015年12月建成。
督查组现场查看了工程进度,听取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及长沙市住建委关于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督查组提出,考虑到污水收集成本和再生利用,污水处理应提倡适度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实现微循环,不宜大引大排。作为南方城市,景观补水是必由之路,老城区的污水处理厂不必搬走,也不宜搬走。湖湘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工程在全省具有标杆作用,在中心城区节水、节地、污水再生利用、景观休闲、市政设施生态环境营造等方面都具有示范意义。
督查组对下一步工作也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希望企业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将湖湘污水处理厂改造成为全省污水处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基地,引导公众理解支持污水处理工作,缓解“邻避效应”;二是长沙市住建委和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三是合理安排工期和施工时间,尽可能减少扰民,并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与周边的关系;四是加强设备采购管理和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监管,确保尾水和臭气排放达标。五是注重园林景观的营造,包括植物选材、绿化的空间分布、景观的四季协调及厂区外围的景观效果,多栽植树高冠大的本地乔木,确保有绿亦有荫。局部噪音和臭气集中的区域,要通过栽种乔木环绕的方式减少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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