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有效
今年以来,河北省邢台市重点围绕减煤、减排、降尘等措施,多层次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邢台市的优良天数已达120天,比去年全年增加33天,比去年同期增加49天,PM2.5浓度同比下降32%。
党政同责全面减煤
邢台市制定形成了一系列制度,市政府常务会把环境治理工作作为固定议题,每会必议,每议必决;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例会,调度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环境工作;制定《邢台市大气环境质量奖惩办法(试行)》,对未完成年度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落后的县(市)扣缴生态补偿金。
邢台市通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自我加压,强力推进治锅炉、拔烟囱等3个河北省政府专项行动和关停板厂燃煤小锅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拆除燃煤锅炉313台,建成洁净型煤厂17家,实现洁净型煤保供能力65万吨以上。
同时,大力实施气化邢台工程,今年年底前对市主城区内52个村庄、2.2万户全部实施煤改气,对2000户实施煤改电,并对2.5万户不具备改气、改电条件的,推广环保节能炉具和洁净型煤。
精细治企强力降尘
邢台市在2014年全市工业企业达标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治理水平,实施184个工业企业综合治理项目。加快对钢铁、电力等工业企业加快料场堆场密闭改造,全面控制工业企业扬尘污染。与此同时,全市169家重点企业404台(套)在线监测设施全部纳入市环保局统一监管;利用市区广场、公园等人群集中处设置的11块大型屏幕滚动播放企业排污情况,实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同时,邢台市印发了《关于创建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突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按照建筑工地施工标准化、能源改造清洁化等要求,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全力解决重点区域内各类大气污染问题。
针对面源污染分散等特点,制定了扬尘治理15条标准。目前,建立8个建材工业园区和石子采选园区,市区周边的小板材、小石灰、小石子和小煤厂全部规范入园。对各县(市、区)、各部门面源治理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还建立大气污染防治月督察、月通报制度。
严格执法高效治污
邢台市还组建了环保警察队伍、环保检察处和环保法庭,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加强监管。由环保、公安、纪检等部门联合编队,以市区及周边排污大户为重点,多次开展夜查行动,对存在的直排、偷排等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治理、顶格罚款等措施。
此外,邢台市通过在线监控数据平台对全市的各个污染源24小时进行监控,对连续两个小时数据超标的即视为污染物排放涉嫌超标。在监测、监控、支队等部门间建立了即时沟通制度,一旦发现数据异常等情况,确保环境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核实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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