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提高“问题企业”抽查比例
2015年的最后一天,江苏省海门市环保局首次采用摇号方式,随机确定了2016年度污染源被检查企业和环境执法人员名单。
按照《海门市2016年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方案》要求,从2016年1月起,海门市实施污染源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方案》明确:一是抽查“双随机”制度。随机选派环境监察人员,随机抽查污染源,抽查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二是抽查留痕制度。环境监察人员开展现场抽查工作时,一律使用移动执法设备现场制作《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
三是依法处罚制度。现场抽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是抽查保密制度。环保部门在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前,随机抽查名单对被抽查单位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五是联合抽查制度。按照省、市监察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对被抽查单位同步开展监察,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现场抽查交叉执法。
六是信息公开制度。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方案》要求,对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红黄牌、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以及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等情况的污染源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将提高抽查比例。
据了解,海门市当前共有排污单位5077家,其中工业企业2174家,畜禽养殖场企业1223家,餐饮企业1680家。目前,2016年抽查计划和数据库已全部完成,第一次抽查工作摇号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违法行为查处结果信息公开,确保环境违法问题整治到位、处罚到位、移交移送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海门环保相关负责人说,对不同排污类型企业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能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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