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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拟入总量控制范围

更新时间:2016-01-13 09:05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阅读:943 网友评论0

记者从环保部获悉:与2015年相比,今年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将下降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将达75%;全国地表水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将达66%、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9%;化学需氧量、氨氮将分别下降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下降3%,VOCs(挥发性有机物)零增长。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据介绍,今年不仅要统筹谋划好“十三五”环保工作,还要深化落实各项改革措施,推进环境监测机制体制改革,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完善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市场化机制。

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已进驻河北,今年要完成15个左右省份的督察工作,2017年实现全覆盖。

据环保部部长陈吉宁介绍,“十三五”环境质量指标需要考虑三方面因素,一是综合考虑公众环境质量诉求、环境指标可行可达、经济社会可承受等因素,既要积极作为,又不能操之过急。二是重视后发优势和制度优势,注重运用解决阶段性环境问题的规律。三是以民生改善为导向,增加与公众感受息息相关的环境指标。

为此,环保部门设定了“十三五”环保工作的总体目标,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等等。

在环境质量指标方面,将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浓度下降比例、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重点地区重污染天数减少、全国地表水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全国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等作为主要指标;在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方面,将VOCs纳入总量控制范围;在环境风险方面,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强度、突发环境事件数量都要下降;生态保护方面,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域生态状况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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