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煤清洁高效利用是治污关键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对比之前发布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该通知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对散煤使用的管理,提出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要加强散煤使用管理,制定相关措施和标准,鼓励使用优质散煤。此举旨在推动商品煤质量不断提升,促进煤炭清洁利用和大气环境的改善。
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赛迪研究院提供的报告可以看到,2014年,我国煤炭消费总量约35亿吨,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66%。当前,燃煤和不清洁用煤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则是治霾的关键。尽管近年来有部分省份为应对大气污染问题,强制出台了限制工业用煤、推动天然气使用的政策,但受天然气供应不足及成本制约,工业领域限制用煤、推动天然气使用的政策落实进展缓慢。
鉴于我国“富煤、少气”的资源禀赋特点,煤炭的能源消费主体地位短期内无法被取代。因此,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尤其是工业领域散煤的清洁高效利用,应成为当前解决我国工业可持续发展和资源环境制约问题的首要战略选择。而已拥有30余项核心技术专利成果的模块化梯级回热式清洁燃煤气化技术,作为工业领域散煤清洁气化技术,能弥补传统散煤利用方式能效低、污染大等不足,具有可烧低阶煤、煤种适应性强、制气成本低、制气过程清洁环保、经济效益高等特点,应加快推广应用。有统计显示,如果目前3万套国内固定床煤气化炉全部改用清洁燃煤气化系统,可实现年节煤3300万吨,减排二氧化硫300万吨、酚氰废水3300万吨、粉尘200万吨,减排量相当于全国二氧化硫年排放量的15%、粉尘年排放量的15%。
当前,清洁燃煤气化技术在国内陶瓷、氧化铝等行业已成熟应用,在紧迫的大气污染治理压力下,还可拓展至金属深加工、造纸、纺织行业以及集中供燃气的工业园区。为此,有关部门应在重点行业加快推广散煤清洁气化技术,出台工业领域清洁燃煤气化技术标准,规范工艺装备,制定资(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力推广符合行业标准的清洁燃煤气化技术。地方政府则应加快落实《工业领域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行动计划》,并根据本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实际,制定非洁净煤设备强制淘汰时间表,分期、分批淘汰在用的一段式、二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严格禁止陶瓷、玻璃、氧化铝等行业新建和改造项目使用一段式、二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
同时,要在相关工业园区集中推广清洁燃煤气化技术。地方政府可组织协调工业、财政、环保等部门形成联合工作机制,开展应用模块化梯级回热式清洁燃煤气化技术向园区、城市集中供气试点示范,简化清洁燃煤气化项目审批手续,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可选择广东、福建、山东等省的陶瓷园区,辽宁、山东、浙江、广东、福建等地的玻璃园区以及山东、山西、河南、贵州和广西的氧化铝园区,以及集中供燃气、热电联产的工业园区推广模块化梯级回热式清洁燃煤气化技术,形成可复制的园区应用成功案例,再逐步扩大应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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