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齐抓共管排污企业
辽宁省大连市近日出台《水污染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调整产业结构、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等方面着手,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工作。同时,大连市对违法企业实行“红黄牌”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以强化公众监督。
调整结构,优化布局
据了解,目前大连市工业结构布局不合理,结构性污染问题明显。依据《方案》,大连市将通过对污染企业“淘汰一批、搬迁一批、改造一批”来减少工业废水污染。
“淘汰一批”即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发现一个取缔一个。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2016年年底前,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同时,依法制定并实施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相关行业新建项目。
“搬迁一批”即推动重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实施产业升级搬迁,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扩建能耗高、水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2016年起,制定城市建成区现有钢铁、化工、有色、皮革、印染等污染较重企业退出计划,推动污染较重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改造一批”即专项整治水污染重点行业。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实施清洁化改造。2017年年底前,完成印染行业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等专项治理。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工业园区不治污水将被撤销资格
工业园区内各类企业云集,是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方案》提出要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的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2017年年底前,现有工业集聚区(除可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外)要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对违法企业实行“红黄牌”管理
大连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业企业日常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监察力度,重点加强对废水直排环境工业企业的监管。国控重点企业全部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装置,开展废水远程自动留样系统和动态管控系统试点建设,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同时,对违法企业实行“红黄牌”管理,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施黄牌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予以红牌处罚,责令停业、关闭。从今年起,将定期公布辖区环保黄、红牌企业名单,以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形成对排污企业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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