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2016年再建200座以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日前,网友建议加强对东江水源的管理,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东时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污水处理设施74座,总处理能力达到148.55万吨/日,90%以上乡镇均建成一座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建成477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清拆非法畜禽养殖场2060家,劝退320家,清理生猪约47.8万头,清理禽类44万羽,完成了63条镇级河道整治年度任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网友“Mr.Duang”说,深莞惠城市供水量近90%来自东江,东江是深莞惠和香港同胞的“母亲河”,是粤港两地的重要水源。其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保护好东江水质,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整治的路子。
对此,市环保局回复称,市委、市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2013年编制实施了《惠州市南粤水更清行动实施方案》。2015年又根据国家“水十条”精神编制实施了《惠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加大投入,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完善治污设施,强化环境监管,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在社会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同时,确保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稳定。特别是2015年以来,为全面推进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水污染问题,我市启动了“美丽乡村·清水治污”活动,重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源保护、河道整治、工业废水治理、养殖废水治理和水生态文化培育等六大行动。下来,市政府印发实施了2016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任务,计划一年内完善及新建成投产12座污水处理厂,实现全市污水处理“一镇一厂”目标;加快推进梅湖三期、金山二期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力争年底前建成通水;新增配套管网工程13项,完善管网工程27项,进一步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推动一批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工作,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国家及省最严排放标准,强化污水设施污染削减能力及效益。同时,持续推动“清水治污”行动,2016年再建200座以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着力控制农村水源污染。再次,严格落实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落实每月一次以上现场检查及不定期暗访机制,确保各治污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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