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散煤治理三年目标起航
在京津冀地区因大气污染问题频上媒体“头条”之时,山东省也经受了“气质”下降的压力。事实上,山东省的煤炭使用量在全国位居前列,因此产生的污染问题并不比其他地方少。
今年年初,环保部建议北方城市在今年内出台散煤治理方案。山东省顺势制定了《全省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确定了散煤治理的“三年目标”。而在山东省的部分地区,散煤治理工作也已经取得了一定成效。
“网”住散煤
据了解,山东省年煤炭消费量约4亿吨,其中有3亿多吨是大型燃煤电厂、工业企业等使用,还有4000万吨左右为居民家庭取暖、餐饮用煤,这部分散烧煤多为价格便宜但污染大的烟煤,其中有相当数量是劣质烟煤。
据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介绍,2015年山东省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增长4100万吨,其中,省会城市群煤炭消费量由2012年的1.6亿吨增加到2015年的1.8亿吨。而与此相比,2015年京津冀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少约4000万吨。在这“一增一减”之间,山东省比京津冀多消费了8000多万吨煤,这也进一步加大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难度。
而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到2017年,山东省煤炭消费总量要比2012年净削减2000万吨。
为治理散煤,山东省于4月22日印发了《全省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这份方案中,记者发现山东省对于散煤治理设置了一个非常完备的体系,这个体系犹如一张大网,涵盖了散煤治理的方方面面。
首先是将散煤治理目标具体到了不同的散煤用户情况中,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措施。
如针对现有燃煤集中供热机组(锅炉),《方案》提出了加快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大集中供热热源和供热管网建设进度;对于城乡结合部和小城镇居民生活、商业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则引导鼓励逐步燃用洁净型煤,优先使用煤气、电、沼气等清洁能源替代;而对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中使用的散煤,则是引导、鼓励其使用低硫低灰并添加固硫剂的洁净型煤,加大节能环保炉具推广使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同时,还划定了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逐步将禁燃区范围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近郊。
其次是针对散煤治理的各个环节,将不同的任务细分到了各个部门。
如在严格煤炭质量管理上,确定山东省煤炭局负责煤炭生产加工源头质量管控,牵头制定全省洁净型煤质量标准;山东省质监局负责煤炭质量相关标准的立项核准发布;在加强煤炭市场监管上,则需要省工商局、省煤炭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共同合作。
既不能强推,也不能懈怠
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来看,散煤治理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因为各地的情况不同,治理的措施在各地也不可能一样。目前大家都是处于摸索期。北京的散煤治理是成功的,但是成功的模式却是其他地方难以复制的。因为其他地方无法像北京一样投入巨大的财政支持。
对于《方案》中提出的研究制定山东省洁净型煤质量标准,上述负责人透露,目前此项标准的初稿已经基本完成,相对于之前的《山东省实施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细则》来说,洁净型煤的质量标准并没有太大变动,但是,将会更加明确、更加细致。
事实上,散煤的质量标准在散煤治理中至关重要。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煤化工分院研究员罗陨飞认为,民用煤的末端治理非常困难,所以,从源头上用强制标准去严格管控是重要的一环。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煤化工分院2014年的一项调研显示,根据民用煤灰分和硫分含量的4个等级划分得出,2014年符合Ⅰ级要求的动力煤(即灰分不大于16%,硫分不大于0.5%)在整个市场上只占20%,完全符合Ⅳ级要求的(即灰分不大于25%,硫分不大于1%)不到50%。
目前,国家层面的商品煤质量中民用散煤强制质量标准目前已经完成报批稿并上报,山东省紧随其后,强制标准公布之后,约一半的不合标准的散煤就会被强制退出市场。
多位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散煤治理的成败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明显,是一项牵涉到多方面的工作。这在山东的散煤治理目标中尤为明显。
按照《方案》,到2017年,山东省的集中供热普及率要达到70%以上。而在2015年,山东省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尚为57.%。对此,前述负责人表示,山东省的城市规划及建设因为散煤治理得到加强,之前设定的城镇化目标也会因此而适度提前。
对于山东省散煤治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上述负责人坦言,散煤治理工作牵涉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谨慎推进。在散煤治理的初级阶段,必须有一定的财政投入来引导群众更换洁净型煤和环保炉具。但是山东省的人口众多,使用散煤的用户也很多,而受到经济新常态的影响,目前山东省的财政状况并不是很好,难以持续投入大量的财政支持。这是山东散煤治理摆在眼前最主要的困难。
“所以,目前我们就是要求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控补贴的力度,尽最大努力来治理散煤。既不能强推,也不能懈怠。”上述人士说。
两个城市的探索
记者了解到,目前,山东省的散煤治理已经在各地全面铺开。而其中的淄博与德州更是走在各地的前面。
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淄博年耗煤炭4000万吨左右,其中3800多万吨是大型燃煤电厂、工业企业等使用,还有200万吨左右散煤,分散在约80万户农村居民以及城乡结合部小工厂、小饭店、旅馆及洗浴场所。
据淄博市煤炭工业局局长董以琦介绍,在治理民用散煤的问题上,淄博市重点采用了“好煤配好炉”的方法。
淄博市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关于试点推广使用民用洁净型煤的通知》和《关于禁止原煤散烧推广洁净型煤和兰炭的通知》,将推广洁净型煤和兰炭赋予法规和制度合法性。2015年,淄博市试点区县财政共拿出2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买煤和节能炉具用户补贴以及保障配送工作的经费。2016年,淄博市政府计划投入9700万元用于散煤治理。
在炉具推广方面,淄博市的做法非常有代表性:一是政府购买节能炉具,配发给居民。在试点区域一个乡镇,免费配发500台(套)节能环保炉具给市民;二是煤炭经营企业与炉具生产企业捆绑销售,如居民连续使用型煤或兰炭三年以上,可免费赠送居民一台专用炉具,并提供免费上门安装,此举受到老百姓的欢迎;三是炉具企业与煤炭经营企业联手,采取赶大集、展示、走村串巷等形式,开展型煤和兰炭试烧活动;四是炉具企业针对推广的清洁燃料主动研发新产品,让煤炭经营企业成为炉具企业的推广商,相互推动促进。
淄博市民用散煤治理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据山东省环保厅提供的数据,2016年一季度,淄博市空气质量整体改善幅度提高最大,重污染天数减少数为全省最高。衡量空气质量的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浓度指标与2015年同期相比,分别改善12.75%,8.05%,24.11%、6.25%。
而在德州,散煤治理之战也已经全面开战。
4月18日,《德州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实施方案》出台。按照计划,2016年,德州市将全面控制清洁煤源供应,建立规范化的煤炭营销、加工、配送市场体系,同时实行清洁煤炭经营配送承诺制,每个县市区原则上规划建设1至2处煤炭物流园区或培植2至3家煤炭经营骨干企业、每个乡镇设置1个配送中心,建立起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相结合的煤炭市场体系;在补贴方面,清洁煤补贴标准为200元/吨。市、县财政按照1:1承担。按照清洁煤全覆盖要求,预计德州市2016年清洁煤用量约120万吨,德州市级财政将为此安排资金1.2亿元,县级财政安排资金1.2亿元。同时,德州市财政将还安排100万元,作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中所需的煤质检测费用。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6年底,德州市场将禁卖散煤。而对于市场上原有的劣质煤,据德州市煤炭局调研员韩瑞侠介绍,德州市将用清洁煤来替换它们,劣质煤将在统一收购回来之后送到电厂,利用电厂的脱硫脱硝、超低排放计技术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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