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确保水环境安全
更新时间:2016-07-26 14:04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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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环保部门日前积极行动,迅速响应,一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做好责任流域内的防汛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做好环境应急防控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企业环境安全检查,确保汛期水环境安全。
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葫芦岛市环保部门迅速成立防汛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和救灾突击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
在抓好防汛工作的同时,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监管,采取突击检查、冒雨检查、夜间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特别是沿河沿海企业、排水大户、涉危涉重企业的环境监管,坚决杜绝“趁雨偷排、随水直排”等情况出现。
此外,进一步强化汛期环境监察。每天对城区主要河流、排污沟渠、重点污水排放企业加强监察,随时掌握沟渠河流及企业水质变化情况。对出现超标排污的企业实行红、黄牌警告,分开曝光,进一步建立起汛期企业污水排放监管长效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现场环境监理频次,实施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环境污染隐患,将其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抓好环境应急管理。把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加强环境应急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全市水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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