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约谈24家违规建设单位
今年以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文山州)在制度建设、执法监管、环境安全、信访维稳、联动机制上狠下功夫,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清理574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文山州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文山州环境保护大检查督查整改方案》,安排部署全州清理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上半年,文山州共清理了574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其中,未批先建146个、未验先投419个、批建不符9个,约谈了24家违法违规项目建设单位。目前,文山州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已完成整改157个,县城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重点信访件涉及企业、核与辐射安全、“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规划及生态安全排查中存在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
文山州全力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不断完善环境监管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八有制度》《文山州环境问题约谈制度》《2016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年度考核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痕迹管理、督促履职尽责奠定了基础。
同时,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月~6月,文山州共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5家,其中,查封企业1家,责令两家企业停止生产,责令6家企业停止建设,责令4家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共处罚款49.2万元。
全面安排部署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实行工作情况月调度制度。同时,开展煤炭、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淘汰落后产能专项执法检查,确保配合经济部门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安排部署污水处理厂、水泥行业专项执法检查,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生产和运行。
认真开展重点监控企业现场检查工作。为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文山州加密对65家列入全州重点监控企业(含废水4家、废气17家、集中式处置设施9家、重金属28家、危险废物7家)的监察频次,认真开展了现场监察。
重点对企业是否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是否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环保手续、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实际处理能力是否满足要求、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等进行了现场监察。通过检查,督促企业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确保重点监控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有效遏制了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改善了区域环境质量,切实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运用随机摇号抽查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文山州全面落实抽查督查和随机抽查制度,按照国家《关于印发〈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云南省环保厅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抽查督查和随机抽查制度,认真做好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及建设项目数据库的建立工作,运用随机摇号抽查系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确定全州重点污染源65家,一般污染源526家,抽取了第三季度重点检查企业8家,一般污染源企业70家。
文山州抓好环境信访及排污费征收工作,将环境信访列入环保工作重要任务,加强“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微信举报平台的管理,畅通信访渠道。今年上半年,全州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事项62件,已办结61件,结案率达98%。依法、全面征收排污费,1月~6月,共完成排污费征收337.98万元。
同时,文山州认真开展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完善全州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源类别和数量管理台账,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加强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2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批或延续工作。加强输变电工程环保审批和验收工作,审批辐射类建设项目4个,组织验收5个。
切实加强辐射环境管理,认真组织文山州环境监察支队、州辐射站和各县(市)环保局对辖区内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查整改,排查发现辐射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9个,现已全部完成整改技术评审,准备报批。
下一步,文山州将继续全面落实抽查督查和随机抽查制度,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八有”措施落实。进一步规范监察执法行为,强化痕迹管理,做到有年度计划、有考核办法、有监察方案、有检查记录、有整改指令、有行政处罚、有工作报告、有跟踪督查,在提高行政效率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后督察,严惩违法企业及责任人,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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