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综合整治18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日前,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利用五年时间,对全省184个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综合整治,彻底消除水源地安全隐患,建立水源地安全防护体系,到2017年设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到2020年全省县城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全面提升城镇居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河北省明确了主要任务:
开展水源地认定并划定保护区,2016年底前各市、县(市、区)要完成组织认定地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源地及与饮用水相关输水明渠的工作,建立并公布水源地名录。各市、县(市、区)对直接管辖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合理划分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划分准保护区。2017年底前,完成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
开展水源地保护区整治,对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施隔离防护,建设围栏、围网,种植生态防护林,建设取水口污染防治设施等,对穿越水源地保护区的铁路、公路、桥梁等设置防护墙(栏)等。
实施水源地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到2018年底前,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适宜绿化的陆域,植被盖度应明显提高。实施湖库型水源地上游生态修复工程,到2020年底前,对岗南、黄壁庄、桃林口、洋河、石河、陡河、上关、西大洋、王快、朱庄、四里岩等湖库型水源地的主要入库河流实施生态整治,在湖库上游实施清洁小流域建设、水土流失治理、水源涵养林建设、矿山整治等流域治理措施,保障森林覆盖率不降低。
完善水源地监测监控体系,各市、县(市、区)要建设覆盖水源地的监测监控信息平台和网络,定期对水源水质、水量开展监测。到2020年底,完成水源地监测监控体系建设。
加快建设应急备用水源地,各市、县(市、区)应急备用水源至少满足7天供水需求。到2016年底,南水北调受水区水源切换后,具备条件的原有水源地保留用作应急备用水源地。到2020年,单一水源供水的设区城市须建设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全省城镇集中供水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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