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更新时间:2016-10-28 14:57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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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首个针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地方性规章《大连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共29条,内容涵盖管理职责、工作协调机制、处置设施和场所污染防治、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等,对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监督,有效防止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意义重大。
据介绍,这部地方性法规有诸多亮点,最主要的是赋予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部门执法的主体资格。同时,设定了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的原则和规范了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程序。
这个办法还明确了市民生活产生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办法》指出,生活中产生的作废药品、杀虫剂、消毒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及上述物品的包装物,以及作废胶片、相纸、荧光灯管、温度计、血压计、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电子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应当由收集人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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