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出台
宁波水污染防治再出“重拳”。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正式出台。未来5年到10年间,宁波将从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发展绿色化、加强水资源保护和节约、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严格环境执法监督、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等10方面,全面防治水污染。
根据条例,全市水环境治理将分为三个阶段。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甬江水系全面消除劣V类水质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7%以上。
“简单来说,《宁波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就是宁波的‘水十条’,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的‘水十条’而制定的。”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此条例旨在全面改善我市水环境状况,保障全市水生态安全。
全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是宁波“水十条”的亮点之一。“所谓污水零直排,是指所有污水要处理达标后排放。”该人士表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是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重要一环。预计2020年之前,宁波将基本建成“污水零直排区”,做到“污水全收集、管网全覆盖、雨污全分流、排水全许可、村庄全治理。沿河排口晴天无排污,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
条例还规定,到2020年,所有县以上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面执行类Ⅳ类标准;镇级污水厂(站)在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基础上,力争达到类Ⅳ类排放标准。
加强船舶、港口、入海口污染控制是“水十条”的又一亮点。我市将在港口、码头等船舶集中停泊区域配置船舶含油污水、垃圾的接收存储设施,建立健全含油污水、垃圾接收、转运和处理机制。同时,治理市内河流湖泊水体,妥善化解杭甬运河宁波段(姚江)500吨级船舶通航对姚江水体水质的影响。实施东钱湖水面船舶“油改电”工程,减少石油类物质对东钱湖水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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