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拧紧土壤环境安全阀
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菏泽市东明县坚持从源头治理,不断强化土壤环境监管,推进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对污染地块开展调查评估和修复治理,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东明县每季度实施一次农村环境质量监测、重点地块土壤监测、工业企业遗弃场地土壤监测,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基础。对全县农业生产用地情况、农药化肥施用流失情况、地膜使用回收情况、养殖粪污排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统计,为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修复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十二五”以来,东明县不断加大水、气污染治理力度,从源头上防治土壤污染。投资8亿元,健全完善“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投资1.9亿元,实行“减煤、治气、降尘、增绿”治理措施。对流域、区域实施“河长”制、联防联控、网格化、通报制和生态补偿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对污染源实行日常监察、错时监察、专项监察、联合监察相结合的措施,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围绕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东明县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和处理处置等各环节监管,全县工业企业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转移进行全过程监管。目前,建成生活垃圾填埋厂1座,在建危废处理中心1个。
对污染地块,强制实行土壤调查评估制度,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对未调查评估、未修复治理、未能通过修复治理验收的土地,不予办理相应手续。加强企业土壤监管,对污染土壤的企业,未经治理验收合格的,环保部门不受理新上项目的环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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