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届“世界水日 ”第30届“中国水周”: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全面推行河长制
山西河湖概况
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902条,总长度29309公里。其中:流域面积10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6条,分别是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沁河、漳河和黄河山西段。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10000平方公里之间的河流46条,有涑水河、文峪河、昕水河、三川河、丹河、御河、浍河、湫水河等。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1000平方公里之间的河流有398条,有南川河、二道河、绛河、陶清河、芝河、清莲河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100平方公里之间的河流452条
水域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的湖泊共6个,分别是伍姓湖、硝池、鸭子池、盐池、圣天湖、晋阳湖。其中水域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3个,分别是盐池、伍姓湖、硝池。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决策和部署。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已完成全省902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名录划定工作,今年2月24日,省政府第144次常务会讨论通过了《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底前全省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完成。
什么是河长制?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河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意见》明确,实行河长制的目的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立足点,核心是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到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全过程,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党政领导、部门联动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着力点,核心是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关键点,核心是从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出发,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支撑点,核心是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河湖生态环境的改善。
为什么要推行河长制?
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一些地区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推进河长制,有效落实地方党委政府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力促进了河湖管理保护。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行河长制,切实强化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保护河湖的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近年来,一些地区非法侵占河道、围垦湖泊、滥采乱挖、超标排污等现象时有发生,对保障水安全带来严峻挑战;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一些地方对河湖重开发轻保护、重眼前轻长远、重局部轻全局、重治标轻治本,河湖不堪重负,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河长制的推行能够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龙头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
河长的职责是什么?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如何构成?
《意见》明确,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意见》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他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分级分段负责。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河长办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河长制的六大任务是什么?
1.加强水资源保护。一是要落实最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强化
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二是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坚持节水优先,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三是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四是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2.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一是要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二是要科学编制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三是要强化规划约束和监督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3.加强水污染防治。一是以河长制为重要平台,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二是要加强源头控制,深入排查入河湖污染源,统筹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二是要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让河流更加清洁、湖泊更加清澈。
4.加强水环境治理。一是要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二是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三是要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四是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治优美、水清岸绿。五是要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5.加强水生态修复。一是着力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二是要加强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三是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四是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着力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
6.加强执法监管。一是要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河湖管理法规,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二是要完善执法机制和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行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加强河湖动态监管,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三是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山西河湖概况
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902条,总长度29309公里。其中:流域面积10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6条,分别是汾河、桑干河、滹沱河、沁河、漳河和黄河山西段。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10000平方公里之间的河流46条,有涑水河、文峪河、昕水河、三川河、丹河、御河、浍河、湫水河等。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1000平方公里之间的河流有398条,有南川河、二道河、绛河、陶清河、芝河、清莲河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100平方公里之间的河流452条
水域面积大于1平方公里的湖泊共6个,分别是伍姓湖、硝池、鸭子池、盐池、圣天湖、晋阳湖。其中水域面积大于10平方公里的湖泊有3个,分别是盐池、伍姓湖、硝池。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决策和部署。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目前已完成全省902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名录划定工作,今年2月24日,省政府第144次常务会讨论通过了《山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2017年底前全省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完成。
什么是河长制?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河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意见》明确,实行河长制的目的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立足点,核心是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穿到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全过程,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党政领导、部门联动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着力点,核心是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关键点,核心是从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出发,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支撑点,核心是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河湖生态环境的改善。
为什么要推行河长制?
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一些地区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推进河长制,有效落实地方党委政府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力促进了河湖管理保护。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行河长制,切实强化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保护河湖的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近年来,一些地区非法侵占河道、围垦湖泊、滥采乱挖、超标排污等现象时有发生,对保障水安全带来严峻挑战;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一些地方对河湖重开发轻保护、重眼前轻长远、重局部轻全局、重治标轻治本,河湖不堪重负,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河长制的推行能够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龙头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
河长的职责是什么?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如何构成?
《意见》明确,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意见》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其他各级河长是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分级分段负责。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河长办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河长制的六大任务是什么?
1.加强水资源保护。一是要落实最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强化
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二是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坚持节水优先,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三是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四是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2.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一是要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二是要科学编制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三是要强化规划约束和监督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3.加强水污染防治。一是以河长制为重要平台,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二是要加强源头控制,深入排查入河湖污染源,统筹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二是要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让河流更加清洁、湖泊更加清澈。
4.加强水环境治理。一是要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二是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三是要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四是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治优美、水清岸绿。五是要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5.加强水生态修复。一是着力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二是要加强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三是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四是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着力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
6.加强执法监管。一是要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完善河湖管理法规,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二是要完善执法机制和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实行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加强河湖动态监管,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三是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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