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如何保护水生态环境?
云南省玉溪市河流众多,主要属于珠江流域、南盘江流域和元江流域,水资源非常丰富。历届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治理,经过10多年的努力和探索,玉溪的“三湖”(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保护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走在了全省前列。
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玉溪水生态环境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今年4月21日~22日,云南省委书记陈豪以全省总河长和抚仙湖河长身份,深入玉溪调研“三湖”保护治理,提出了进一步保护治理“三湖”的要求。笔者认为,全市必须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合力攻坚,才能保护好玉溪的水生态环境。
一是要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以抚仙湖为重点的水生态综合保护与治理。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玉溪有3个,其中尤以抚仙湖最为重要。抚仙湖拥有I类水质206亿立方米,蓄水量占全国淡水湖泊蓄水总量的9.16%,占国控重点湖泊I类水的91.4%。要保护好抚仙湖,就必须贯彻落实好河长制,坚持管理与养护相结合、治理与发展相结合,集中精力管好水、护好水、治好水、用好水。
抚仙湖共有大小河流103条,其中32条为主要入湖河流。把好抚仙湖“入口”,就要对这32条主要入湖河道严格控源,彻底截断入湖污染源。着力加大入湖河道整治,实施严格的湖岸水生态空间管控,要下大力气实施“退人、退房、退田、退塘,还湖、还水、还湿地”的“四退三还”工作,统筹好生态移民和实施好“一城五镇多村”的规划,把污水截断在抚仙湖之外。
此外,要贯彻落实“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生态观,着力强化抚仙湖周边生态修复和湿地建设。紧紧围绕“陆地生态修复、库塘湿地修复、湖滨缓冲带完善、湖内水体保育”的思路,加强流域磷矿开采区域的生态
修复,强化库塘湿地作为流域生态关键节点的作用,发挥好环湖生态屏障功能,加强湖内水生态保育及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湖泊水生态得到良好保护,保持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并不断优化。实现流域“清水长流”和“清水入湖”,使抚仙湖I类水质得到有效巩固与保持。
二是要统筹协调,进一步推进“三湖”保护和治理。玉溪江川区、澄江县、通海县、华宁县构成了“三湖”生态区,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3.9%,占全市总人口的42.5%。玉溪要始终把“三湖”保护和治理作为实施生态立市战略的首要工作,始终做到“五个坚定不移”,即:坚定不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地推进“四退三还”,坚定不移建设“三湖”湖滨生态带,坚定不移地推进沿湖县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坚定不移地实施最严格的保护措施。要把“三湖”统筹协调作为统一工作来抓,以点带面全面抓好全市河长制工作落实。在设置“三湖”河长工作中,要提高针对性,以抚仙湖为重点设置市级及以上领导担任河长;生态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星云湖、杞麓湖要根据实际设置若干厅级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坚决打好“三湖”保护治理攻坚战。
三是要严格执法,为全面落实河长制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要保护好“三湖”,一定要守住法律底线,严格落实《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联合环保、公安、水利、城管等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摸排及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入湖河道偷排、落实规定不力等行为,从市场准入、行政审批、融资等方面对违法企业实行惩戒措施。积极履行河长职责,河长要及时对所负责河段进行现场调研、查找问题,建立和完善河长负责河段基础信息收集工作,着力推进河段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河长制配套的考核问责机制,出台河道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针对不同河湖库渠实际情况,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估考核。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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