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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山东省反馈督察情况

更新时间:2017-12-27 08:42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阅读:2195 网友评论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意见。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7年12月26日向山东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龚正省长主持,马中平组长通报督察意见,刘家义书记作表态发言,刘华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山东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2013年以来,山东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新一届省委班子明确提出把“生态环境优”作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四个目标之一。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双组长的生态山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并狠抓落实,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约谈办法》等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文件。针对2017年6月菏泽、德州等地环保违法企业撕毁封条擅自生产行为,对68名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扎实推进大气和水环境治理工作。率先建立基于空气质量改善的生态补偿制度,激发各级党委政府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关闭青岛钢铁集团,提前实现济南钢铁集团全部停产。济宁市约谈整改工作取得实效,2017年1~8月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中排名第一。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水环境质量主要指标连续14年持续改善,南四湖水质近年来稳定为Ⅲ类。  

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工作,将重要湿地、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划入保护范围。大力开展湿地建设,建成一批人工湿地项目。积极开展植树造林,2013年以来新增和更新造林1000余万亩。青岛市出台《胶州湾保护条例》,实施“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等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山东省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严查严处群众举报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至2017年10月31日,督察组交办的8170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责令整改10073家,立案处罚1471家,累计罚款1亿余元,立案侦查61件,拘留76人,约谈1186人,问责1268人。  

督察指出,山东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以重化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带来的环境问题依然严重,环境保护力度和成效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够到位。一些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2013~2016年,山东省共召开202次省委常委会,研究议题757个,环境保护议题仅3个。一些部门对自身环保责任认识不到位,认为是替环保部门“扛活”。一些地方发展“路径依赖”严重,在上项目、搞建设时习惯于“先上车,后补票”,往往要求环保“让让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决策部署作选择、搞变通。  

滨州、聊城等地违反国家要求大力发展电解铝等过剩产能项目,电解铝总产能严重超过控制目标。全省化工行业无序发展问题突出,大量项目违规建设,环境污染和风险十分突出。潍坊市寿光侯镇海洋化工园、临沂市沂水庐山化工园、滨州工业园区等突破城市总体规划范围,违规建设多个化工项目;山东昆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5月未批先建两个涉危化品化工项目,用地性质不符合要求,但临沂市政府仍违规将项目所在区域认定为化工集中区,沂水县据此为该企业项目补办相关手续。  

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经信委减煤压钢工作推进不力,国家2013年就明确煤炭减量有关要求,但山东省直到2015年7月才出台工作方案,2015、2016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分别比2012年增加694万吨和706万吨。山东省要求,2015年底前淘汰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10万吨炼铁产能和594万吨炼钢产能,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未督促企业按期淘汰,至督察时,上述项目仍在正常生产。省海洋渔业厅违法违规对位于荣成大天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的荣成烟墩角水产有限公司码头进行海域使用登记。省国土资源厅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在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内核发1个采矿许可证,延续35个采矿许可证。截至2017年7月底,全省各级自然保护区内共有采矿权49个,其中省国土资源厅发证40个。  

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滨州市于2014年将尚未建成的244万吨电解铝产能虚报为建成产能,并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合法手续,同时瞒报部分电解铝违规在建产能,截至督察时,违规产能均已建成。2014年5月,聊城市多个部门提供虚假材料,将刚刚动工的茌平信源铝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电解铝项目虚报为建成项目;2014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该企业现场核查时,聊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弄虚作假,以已经建成的项目顶替该项目接受检查。章丘市2012年出台阻碍环保执法的“土政策”,不仅未按国务院有关要求进行清理,反而在2016年还发出通知要求继续执行。  

二是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山东省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2016年PM10、PM2.5浓度分列全国倒数第4和第5位,济南市在74个重点城市中位列倒数第9,未列入排名的德州等地市大气环境质量更差。  

“大气十条”明确要求,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但近年来山东省自备燃煤电站呈井喷式增长。2013年以来,滨州市魏桥创业集团违规建成45台机组,滨州市始终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聊城市信发集团违规建设9台机组,聊城市通过领导帮包协调、按月调度等措施推进违规项目建设。由于大量燃煤电站投运,导致两市煤炭消费量大幅增长,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  

山东省在用燃煤锅炉数量多,燃煤清洁化替代工作推进滞后,大量燃煤小锅炉治污设施不健全,排放问题突出。2014~2016年,全省仍违规新注册登记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442台。“散乱污”问题普遍存在,督察进驻期间信访举报中“散乱污”问题占到全部举报的约20%。临沂市板材企业集群,潍坊市铸造企业集群,大部分企业无环保手续,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到位。  

此外,加油站车用柴油超标问题多发,督察组抽查的20个加油站中12个加油站销售的车用柴油硫含量超标,最高超标99倍,全省以普通柴油替代车用柴油的情况较多。  

三是海洋环境及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不力。2013年以来,山东省部分市县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未经海洋部门审批,在海域范围内违规办理海域用地手续512宗,大量海域被违规填占。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在白浪河西岸保留区和白浪河东岸南部保留区内办理用地手续19宗,致使148.8公顷海域被违规填占。2014年12月,滨州北海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未取得海域使用权,擅自占用海域建设地产项目,滨州市国土部门在企业已被海洋部门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的情况下,仍违规为企业办理用地手续。省海洋部门曾对蓬莱西海岸海洋文化旅游产业公司位于蓬莱国家级海洋公园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内的违规围填海项目进行查处,但相关违法行为始终未得到制止,截至督察时已非法填海106.4公顷。  

矿山生态保护推进滞后。2013年以来,全省关停露天开采矿山1539处,面积128.7平方公里,其中1329处未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面积达113.1平方公里,占关停矿山面积的87.9%。督察发现,青岛鑫茂采石场和荣成市栋烽石材有限公司等多个关闭矿山长年未进行生态恢复治理,扬尘污染、水土流失严重。自然保护区侵占问题依然存在,山东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共有油井等油田生产设施300余处;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长期存在煤矿开采活动。  

另外,一些重要滨海湿地海水养殖清退不力。莱阳五龙河口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存在大量无证养殖项目,莱州湾金仓国家湿地公园存在227宗海水养殖项目,滩涂部分几乎被养殖项目占满。  

四是一些突出环境问题亟待解决。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超过1.5万吨/日,80个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有48个超负荷运行;37个生活垃圾焚烧厂中,有10个超负荷运行。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目前全省垃圾渗滤液暂存量约255万吨,环境隐患突出。  

2015年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发现化工废水渗坑,面积约36万平方米,废水40万立方米。但开发区直接将废水输送至周边晒盐池晾晒处理,并在渗坑土壤污染程度不明的情况下复土掩埋,存在环境风险隐患。  

部分河流污染问题突出,济南市建成区污水直排、雨污混排、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等问题突出,城区每天约6万吨生活污水直排小清河,导致小清河流域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督察要求,山东省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突出短板,着力提高山东省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化工园区综合整治,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严格围填海管理和监督。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中发现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山东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山东省委、省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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