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回应污水厂为何会成污染源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在今日的生态环境部例行发布会上,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指出,污水处理厂超标比较高,实际是运营管理不正常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有些地方运行经费不落实。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要更好的发挥作用,要规范各类水资源的管理,该收的费用要足额缴纳。
生态环境部今日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有记者问:前几天生态环境部公布了2017年国控污染源超标情况,里面很多违规企业是污水处理厂,本应该是处理污水的污水处理厂成了污染源,您如何看待这个现象,该如何解决。
张波表示,污水处理厂超标比较高,实际是运营管理不正常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地方运行经费不落实,这就出现了建设难、运营难的问题。建设难、运营难的背后是一些地方财政比较困难、地方债务比较高,但更重要的是国家已经给了一些经济政策没落实到位,没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在一些地方调研的时候就发现本来财政比较困难,结果污水处理费经济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张波指出,问题关键在于政府要更好的发挥作用,要规范各类水资源的管理,该收的费用要足额缴纳,这样即使是财政困难的地方也能够支撑污水厂的运营管理费用。
张波提到,污水厂污水收集范围内可能有一些工业企业,这些工业企业我们是要求它进入园区的,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有些工业企业就在城区。所以污水处理的相当一部分是工业废水,那么工业企业我们的要求是按照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必须先运行预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厂接纳的水平之后才可以入网。这里就有一个监督管理的问题。
张波表示,首先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水厂要签订委托处理合同,按照委托处理合同确定的额度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督,工业企业达标了,污水厂超标责任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入网的水超标了,那责任在工业企业,分清楚这样的责任,加强监管。由于这里有一个工业企业不是直排,是通过污水处理厂排放,使得责任关系有时候变得比较复杂,所以各地的环保部门一定要会同住建部门明晰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水厂的责任,按照委托处理合同所规定的数值和国家有关规定严格依法监管。当然,对污水厂本身也要加强监督,对污水厂的拨款应当按照水质水量违规,不达标的不能给污水费了,监督管理能到位的话,这个问题能得到较好的解决。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