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六个标志性行动
7月12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市环保局制定了《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全面启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围绕水污染、餐饮油烟污染、固体废物、噪声污染、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重点排污单位等,重点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6个标志性行动。
为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重庆将推进劣Ⅴ类流域和不达标流域整治攻坚战专项工作。
主要工作措施包括:一是开展全面“体检”,对纳入市级监测的劣V类河流和纳入国家、市级考核的不达标河流,有针对性地开展流域污染源解析,形成“一个流域一张图”,有的放矢提出整治措施。二是配合市河长办和市级河长制各牵头部门,指导区县完善“一河一策”整治方案。三是每月开展水质监测,向社会公开区县水质情况排名,对整治进展滞后的区县进行通报。四是将劣Ⅴ类流域和不达标流域整治纳入环保考核体系,对水质改善目标有差距的区县,移交市环境监察办进行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追责问责等。
针对餐饮油烟污染成为投诉热点和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制约因素,重庆将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标志性行动。
整治措施包括加强新增餐饮服务项目管理、清理整治违法违规餐饮服务项目、加快现有餐饮油烟治理、推动公共机构示范整治。今年内计划完成1500家规模以上餐饮业、企业食堂和700家公共机构食堂的油烟治理或提标改造。
为深入推进“清废2018”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倾倒长江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长江生态环境,重庆将组织开展固体废物污染整治标志性行动。7月,要求各区县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全面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和堆存行动;8月至11月,市环保局将会同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委等部门组织对各区县“清废2018”行动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导核查。
为深入推动我市“宁静行动”,全力打好噪声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和机动车鸣笛噪声污染扰民问题,改善全市声环境质量,重庆将开展2018年“宁静行动”噪声污染防治标志性行动。
重点开展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每月至少集中1至2天开展一次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一批群众投诉强烈的违法建筑工地及施工单位。每两个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重的开发商、施工单位进行约谈。重庆将完善机动车禁鸣区划定、标识设立和禁鸣宣传,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开展禁鸣区违规鸣笛执法检查;加强噪声污染严重的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和淘汰更新力度。
为认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019年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的部署要求,重庆将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专项核查标志性行动。
核查工作主要围绕“五个到位”开展,即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具体问题是否解决到位、举一反三是否跟进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到位、整改责任是否压实到位。核查工作将从组织自查、全面核查、重点督察3个层面进行。核查将突出4方面重点,一是督察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数字整改”等问题;二是重点检查列入督察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查处、整治情况;三是重点督办中央环保督察我市期间交办的1824件环境投诉举报立行立改情况;四是重点督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及严肃责任追究情况。
为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击自动监控数据造假违法行为,重庆将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执法标志性行动。
7月、9月及11月,重庆将组织10个检查组,分三次对纳入今年生态环境部考核基数的废水、废气和污水处理厂中的100家企业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执法专项检查,每次检查为期一周。一经发现有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做出处理。涉嫌自动监控数据造假的,将立即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对涉事的运维单位、设备厂家向社会曝光,纳入自动监控行业黑名单和不诚信单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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