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污染防治攻坚战这样打
这里是“水的源头、云的故乡、花的世界、林的海洋”,从荒原变林海,塞罕坝被誉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图为河北省塞罕坝国家森林公园一角。
◆本报记者周迎久张铭贤
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是河北省委、省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最新部署。
8月9日,河北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顶层设计,标志着河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
细化目标,三年内总体改善
目标是方向。河北省政府副省长李谦介绍说,“《实施意见》在目标设定上既体现河北担当,又遵循历史基础,切实可达可行,做到鼓舞人心,激发工作动力。”
记者从《实施意见》中看到,河北设定的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在总体目标下,河北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了各项具体目标。”李谦介绍说,在空气质量方面,河北在细颗粒物浓度指标外,增加了优良天数比例作为约束性目标,提出,到2020年,全省设区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8%以上,较2017年下降15%以上,达到55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3%以上。“此外,针对细颗粒物浓度未达标城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降幅度高于全省一个百分点。”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河北从提升好水比例、减少劣水比例两方面设定了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Ⅰ类~Ⅲ类水体比例达到48.7%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25.7%以内;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类、二类)比例达到87.5%。
河北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副处长赵宪伟告诉记者,河北省八大水系总体为中度以上污染,水环境质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与国家下达河北省的‘十三五’环保约束性指标、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近岸海域水质考核目标一致,通过持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预计可超额完成上述目标任务。”
在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河北确定的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均大幅高于全国总体水平。其中,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28%,高于国家13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19%,高于国家9个百分点;氨氮排放量减少20%,高于国家10个百分点。
在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河北设定的目标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高于国家目标。此外,河北还明确提出,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达到20.7%;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6%。
在中远期目标设定上,河北提出,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河北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实现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聚焦短板,打响三大保卫战
在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高建民看来,将美丽河北的蓝图变成施工图,必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问题、聚焦短板,精准发力、科学施策。“具体来讲,就是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高建民告诉记者,“通过三大保卫战,切实解决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三大保卫战是河北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决定性因素。河北提出,要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力度,深化、拓展一系列治本攻坚的“硬措施”,举全省之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让蓝天常在,繁星闪烁,河北在蓝天保卫战中,将突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重点聚焦散煤治理和燃煤锅炉整治、工业企业达标排放和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散乱污”企业整治、机动车(船)污染治理、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专项治理、实施国土绿化、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9项攻坚任务,力争到2020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较2015年下降10%,8个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压减退出钢铁、煤炭、平板玻璃、水泥、焦炭、火电产能分别达到4000万吨、3000万吨、2300万重量箱、500万吨、1000万吨、150万千瓦,“散乱污”企业实现彻底“清零”,铁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性、结构性扭转。
在碧水保卫战中,河北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提出着力打好水源地保护、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工业污水限期达标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河流湖库流域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八大攻坚战役,3年内,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完成纳污坑塘整治,退减地下水超采量51亿立方米,白洋淀湖心区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Ⅳ类标准,37个不达标水体全部实现达标,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
在净土保卫战中,河北重点围绕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土壤环境重点污染源整治、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快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等五大方面,组织开展集中攻坚,到2020年,编制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所有设区市和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进一步夯实土壤环境安全基础。
高建民向记者解释说,三大保卫战中,河北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基础上,立足河北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对攻坚举措进行了创新和细化。他举例说,在蓝天保卫战中,河北增加了调整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结构、整治“散乱污”企业、禁止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等治理任务,在碧水保卫战中,增加了打好工业污水达标整治、河流湖库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治理、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等4项任务,在净土保卫战中增加了土壤环境重点污染源整治、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等内容。
筑牢屏障,加强保护与修复
一手抓污染防治,一手抓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意见》就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列专章进行了部署。
“河北是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目前,河北已在全国率先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区域面积4.07万平方公里。”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吕竹青说,优化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河北将统筹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记者从《实施意见》中看到,河北将以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坚决查处破坏生态行为、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自然生态保护处调研员侯金池介绍说,与中央文件相比,河北在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中,增加了“自然保护地管理、露天矿山综合整治、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等自选任务,力争到2020年,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责任主体灭失矿山迹地综合治理率达50%以上,持续开展“绿盾”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建设卫星遥感实时监控体系,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
治本攻坚,推动高质量发展
“环境问题说到底是发展问题。”高建民认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把调整结构、转型升级作为治本之策,以最少的资源能源消耗、最低的污染排放、最小的生态影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实施意见》将“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作为基本原则,提出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突出治本攻坚,河北紧盯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产业绿色转型、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5个方面进行安排部署。
在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上,河北将对重大经济政策、产业布局、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开展规划环评,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对各类工业园区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的重污染和危化企业搬迁改造。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
在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上,河北将大力实施“万企转型”行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压减过剩产能,严禁钢铁、水泥、煤炭等行业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培育发展新动能,聚焦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先进环保等10个重点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基地和产业集群。
在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上,河北将培育一批骨干企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第三方治理,积极探索区域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公司。
在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高效利用上,河北将强化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到2020年,全省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5%。加强工业节能管理,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到2020年,全省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
引导公众绿色生活,河北将组织开展全民节水行动、绿色创建活动,制定快递业、共享经济等新业态的规范标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改革创新,大幅提升治理能力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凝聚治污攻坚强大合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围绕河北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实施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揽子’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举措。”高建民介绍说。
以改革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实施意见》从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等6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意见。
在监管体系方面,河北突出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提出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治理体制,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环保所全覆盖。同时,严格生态环境质量管理,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到2020年,实现“一证式”管理,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建立跨部门联合奖惩机制。
在监测体系方面,突出完善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全面建设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推进乡镇、开发区、港口作业区空气质量监测站和出入境河流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建立重点河流跨市界、县界断面监测体系,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在线监测。到2020年,初步构建覆盖大气、水、土壤、生态和省、市、县、乡、企业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
在经济政策体系方面,突出探索创新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价格、税收、投资等经济政策,明确加大财政投入,补齐农村环保投入短板,建立完善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财政投入机制,推进社会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建立绿色发展基金,实施与京津跨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在法治体系方面,突出完善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条例、扬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规章,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机构序列,加强财政保障。
在能力保障体系方面,突出对臭氧、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尾气、黑臭水体、制革行业废弃物及相关性的污染治理开展专项研究和前瞻研究,规范各设区市大气污染排放源清单编制及源解析工作,发布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标准和大清河、子牙河等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环境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应急监测能力。
在社会行动体系方面,突出搭建生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平台,建立重点工业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承诺书制度和环保“领跑者”制度,加大举报奖励力度。
同时,在加强党的领导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人大、政府以及省直有关部门、雄安新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建立市、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排名奖惩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督察,实施目标绩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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