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铁腕治气推动绿色发展
为改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滨州市邹平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狠抓大气污染防治,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治污责任,铁腕整治突出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邹平县严格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目标,逐项抓好落实。严格按照要求,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截至2017年年底,邹平县全面完成火电、钢铁、电解铝等9个行业53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投资8000余万元建成环境监控应急指挥中心,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域空气自动监测全覆盖。
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邹平县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量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大气污染防治从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转变。建立环保、公安、纪检部门联动机制,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严厉追责。2018年1月~6月,邹平县受理信访782件,下达行政处罚110件,处罚金额达1375万元。
围绕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邹平县累计投资37.5亿元实施热电、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建成脱硫、脱硝、除尘、异味治理设施228台(套)。去年以来,全县累计取缔“散乱污”企业550家。66台燃煤机组共完成超低排放改造59台,剩余机组全部停产。70家重点企业全面配套建成VOCs治理设施,119座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设施。41个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在建工程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百分百”标准,规模以上在建工地实现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全覆盖。
针对全县产业结构重、煤炭消耗总量大、污染物排放基数大等特点,邹平县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转型,推动绿色发展。今年1月~7月,全县PM2.5、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平均浓度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24.4%、23.1%、28.6%和10.3%,蓝天白云天数同比增加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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