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三年行动,综合整治26条重点流域
今年以来,烟台市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图为烟台海边的碧波蓝天。 由国梁摄
◆本报通讯员由国梁
位于渤海之滨的山东省烟台市,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优势,环境质量一直稳居全省前列,成为城市发展的一张靓丽名片。
近年来,烟台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重要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治污力度,强化生态修复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努力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让生态更优美、环境更宜居。
今年上半年,烟台市区环境空气质量4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均大幅度改善,获得省级补偿资金1575万元。其中7月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100%,同比增加9.7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一。全市国控地表水两项约束性指标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17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
源头管控,推进水气污染治理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烟台市不断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全面推广湿法保洁,市区3146万平方米主次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洒水率达97.7%。集中整治建设施工扬尘,全市111个规模以上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实现远程视频及扬尘监测系统全覆盖。
烟台市大力推进煤炭减量工程,强化煤炭消费压减措施,上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同比减少约45.88万吨。推进城镇清洁取暖工程,1月~7月市区新增集中供热并网面积47.82万平方米,全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78.3%。
为扎实推进机动车污染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烟台市累计检测14.3万辆柴油货车,强制维修1万辆超标排放车辆。今年以来,全市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20辆;建成运行45个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一批国际国内先进治理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围绕水污染综合防治,烟台市深入实施河长制、湖长制,落实各级河长4489名、湖长2402名,招募巡河志愿者5300余名,市、县、乡、村4级河长湖长体系全部落实到位。推进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印发实施《全域治水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规划实施“一河一策”污染防治工程40余个;排查入河(海)排污口731处,整治不达标排污口676处,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
烟台市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排查各类水源地环境问题276个,其中市级水源地问题106个,年底前将全部完成整治。深入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在全面完成22条黑臭水体整治基础上,抓好基础管网配套建设,今年以来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16公里。
防治结合,加强生态修复保护
为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平,烟台市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工程,抓好田间监测网点建设,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全市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到30%。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工程,上半年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70万吨、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新增水肥一体化农田13.3万亩,累计新增35.30万亩。
烟台市大力实施有机肥增施替代工程,上半年全市新增生态循环农业面积20万亩。争取中央资金1000万元在蓬莱市实施国家有机肥替代项目,推广面积1.6万亩。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提升工程,推进秸秆还田,加快推进秸秆全量化利用。全市3304个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建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率达99.25%,年底前将全部配建到位。
为强化生态修复保护,烟台市强力推进国土绿化,今年以来全市完成造林10.1万亩,占年度任务的92%;完成森林抚育20万亩,达到年度计划要求。选取重点区域打造示范工程42处、3万多亩,带动全市国土绿化水平提升。
烟台市投资19.63亿元,实施海岛海岸整治修复项目39个,包括30个海岸整治修复项目、7个海岛整治修复项目、两个海湾整治修复项目,各项工程有序展开。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控,推广生态高效健康养殖方式,循环水养殖面积达到20万平方米以上。
针对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烟台市出台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全市28个港口和7家修造船厂全部签订第三方污染物回收协议。
分类整改,全力打赢三大战役
为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烟台市将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力打赢三大战役,加快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
烟台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部署大气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实施细则,编制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加快建设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2019年起将对乡镇空气质量进行考核排名,有效传导污染防治压力。实施城镇清洁取暖工程,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和建设工地扬尘防治管理,持续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大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力度,综合治理大沽夹河等26条重点河流流域环境,推进生态水系工程建设,构建更加安全的水生态系统。深入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2019年年底前将完成县级行政单位的地表水型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加快全市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健全完善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将补偿扩大到全市所有重点河流断面和县级及以上水源地。力争到2020年,省控及以上重点河流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优良比例达到50%,市区和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抓紧出台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提高土壤污染防治能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建设,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加快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建设进度,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土壤环境监管队伍与执法能力建设,提升土壤环境应急能力。
为加快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烟台市把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点督查范围,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细化分解任务,持续加大各类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按规定时限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烟台市深入实施“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着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培育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努力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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