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湖长” 莫忘沟塘
全国各地普遍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河湖环境确有改观,有的初见成效,有的大见成效。总之,这一机制的建立推动河湖水体面貌发生了很多的变化,确实可圈可点。
按理说,水体治理应当抓大不忘小、大小一起抓,在大力开展大河大湖水环境治理的同时,也要切实管好乡村内部庄前屋后的小沟小塘小水坑,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近日,笔者随上级部门在苏、皖两地的一些市县乡村考察调研中发现,绝大多数河湖的水质变好,整体环境向好转变,但仍有不少乡镇、村居内的水沟河塘依然没多大改观,有很多生活垃圾、植物秸秆等烂在其中,水色乌黑,气味难闻,明显处于管理不善或失管的状态,直接影响乡村的人居环境,群众对此颇有怨言。
究其主要原因,一是县区、乡(镇)村组织对水体环境治理方案不够周到、不够彻底,存在重大轻小、抓大失小的问题;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有关。
针对这种情况,笔者期望县、乡(镇)政府及其生态环境、国土资源等职能部门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务必全盘谋划、周密安排,切莫顾此失彼、抓大丢小。特别是现任的“河长”“湖长”们更要尽到责任,致力于大河大湖生态修复的同时莫忘乡村沟塘的环境治理,尽心尽力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多做贡献。要知道,那可是百姓眼中人居环境好坏的“晴雨表”。
要推动乡村沟塘水环境治理,笔者有以下建议。一要建立乡村水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对乡村沟塘的水环境治理,县区、乡(镇)村必须有组织、有方案、有制度,有人牵头负责,有人实施管理,具体工作有布置、有落实、有督查,并及时评比,奖优罚劣,一以贯之,务求实效;同时,要在实践中不断调整、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方法措施,以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二要严格日常管理。首先要对镇村现有沟塘一个不漏逐一清查,并对其位置、面积、现状等情况登记造册、建档入库,随时备查;然后将其整治、管理任务明确分解,责任到人,定期清理,定期督查。此外,还要抓住土地整治、旧村改造、水利建设等契机,设法对废沟废塘进行整治,尽量减少污染载体,同时还要加强农村排污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要严禁乱排污水。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有些村、居内沟塘污染严重是由于个别民营小厂(场)或一些养殖户排放污水脏物所致。因此,乡镇村各级组织和“河长”“湖长”们要特别重视这一问题,发现情况后要严格处置,以绝后患。
作者单位:江苏省灌南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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