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立法保护“两江”流域
更新时间:2019-01-18 09:43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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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洛阳江是福建省泉州市重点流域,一直都是泉州市两会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在代表委员的不断推动和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两江”流域的整治措施越来越有力。
由泉州市环保局负责起草的《泉州市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日前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列入泉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
《条例(草案)》针对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力求体现地方特色、解决地方问题,明确了流域水质只能改善不能降低的保护目标。
《条例(草案)》还强调晋江、洛阳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规定晋江、洛阳江流域上游地区不再审批化工(单纯混合或分装除外)、电镀、制革、染料等可能影响晋江、洛阳江流域水质安全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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