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打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强化污染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生态保护,打造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环境优美的田园生态系统,有效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
方案提出,到2020年,完成1万人/日或1千吨/日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并实现有效监管;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治理的村庄占比有所提高,得到有效管控的村庄基本全覆盖;亩均化肥施用量降低7%,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亩均农药使用量降低6%,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我省将实施六项重点任务。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2020年底前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自2020年起,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每季度监测一次,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每半年监测一次。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推动完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机制,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重点区域生活污水,重点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优先治理人口密集区、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省级河湖长管理区、南水北调输水沿线和46条重点河流沿线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到2020年对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进行有效管控的村庄基本全覆盖。
强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对年出栏生猪5000头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畜禽养殖场(小区)执行环评报告书制度。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
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开展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试点,推进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示范县创建。实施节水压采战略,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到2020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
提升农业农村环境监管能力。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和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口的水质监测;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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