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下达两江流域保护补偿资金
更新时间:2019-02-27 14:03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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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近日下达2018年第五批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4449万元,以促进泉州市重点流域上游地区加强水资源保护,不断改善晋江、洛阳江流域的水环境质量。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下拨的流域保护补偿专项资金中,安排2017年度实施项目补助资金1091万元、2018年度实施项目补助资金3358万元。主要补助范围包括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类型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生活垃圾整治项目、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项目。
据了解,晋江、洛阳江(以下简称“两江”)是泉州两大重点流域,是全市800多万人口的主要水源地。2005年,泉州市政府在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并充分征询流域上下游政府意见后,制定出台《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正式启动流域补偿机制。
截至目前,流域补偿资金已累计下达14.9亿元,带动两江流域地区共投入流域整治资金160多亿元,实施1300多个项目,确保了上游地区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厂等环保基础设施的建成投用;推动了安溪建筑饰面石材行业整体退出、德化县的废瓷再利用、南安市仑苍电镀集控区向下游整体搬迁等政策和项目工程的实施,优化调整了两江流域产业结构,促进了上游地区环保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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