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完善的降尘污染监测网络
降尘,又称“落尘”,是指自然降落于地面的空气颗粒物,其粒径多在10微米以上,计量指标为单位时间内单位面积上地表沉降物物质的量,即每平方公里在30天内地表沉降空气颗粒物质的吨数。
2018年年末,生态环境部首次向媒体通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2018年10月降尘监测结果。
从2018年10月-2019年1月生态环境部公布的京津冀“2+26”城市降尘结果看,大部分城市降尘强度符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的不得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的标准,山西的阳泉、太原两个城市基本上每月都超标,最高的太原市2018年12月达到18.5吨/月·平方公里,最低的也达到11.9吨/月·平方公里,成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中降尘最多的城市,太原也因此被网友调侃为最“土”的城市。
习惯了PM2.5、PM10等空气监测常见指标,公众对新的降尘监测结果难免好奇。其实,降尘量与工地、道路、堆场等尘源关系密切,降尘量直接反映城市扬尘管理水平的高低,而且可比性比较强。此外,降尘可以产生更小的颗粒物,成为环境空气中各类二次反应的载体。因此,减少降尘,同样是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一环。针对降尘污染防治,笔者有以下建议。
一是依照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2018-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案,尽快推进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一同开展城市降尘监测,以利于实施统一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京津冀地区和汾渭平原等北方城市的降尘监测,要向县一级下沉,构建完善的降尘污染监测网络。
二是降尘量反映城市管理水平,也影响老百姓生活,要打赢蓝天保卫战,必须减少降尘量,这就要求地方政府根据监测数据,找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对策。要推进城市化精细化管理,各级政府要对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目标和措施进行再细化、再完善。政府和部门实施的工程项目,要带头落实降尘防治污染措施,推进企业施工场地、废弃工矿地等裸露地面洒水降尘和覆盖抑尘,增加绿化覆盖率,确保尘源面积逐年减少,推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是强化降尘量的考核。有考核才有压力,我国降尘量还处于高位,亟待出台降尘考核标准,将降尘量全面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大幅度降低降尘量,让人们能看到更多蓝天。
作者单位:山西省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昔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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