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程寒飞:阻碍污水处理设施良性运行的症结在“考核”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承担千家万户污水处理任务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问题成为业内关注焦点,也是今年两会代表的热议话题。
“污水处理是削减水污染物的最重要的公用基础设施,但对于最终受纳水体而言,它也是一个重要的排污单位。”全国人大代表、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首席专家、水环境技术研究院院长程寒飞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克服各种困难,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不间断运行,体现了责任与担当。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营是其法定职责和义务,但制约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良性运行的因素也普遍存在,如进水超过污水处理厂自身能力、污泥处置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环保责任无限扩大、污水处理费用的拖欠、税收政策执行不统一等,使广大从业人员承受了自身难以克服的压力,近些年来人才流失情况不容忽视。与此同时,在农村污水处理方面,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往往存在污水管网质量不高、管网维护跟不上等,建成后类似于晒太阳的项目的确为数不少。
全国人大代表、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首席专家、水环境技术研究院院长程寒飞
即使非污水处理厂自身原因造成大于1万元的处罚,3年税收优惠政策无法享受
建议出台详细的考核细则,让政策执行更清晰
为更好保障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良性运行,程寒飞建议应出台详细的考核细则,让法律政策执行更清晰。
“细则最主要的是分清界面,明确主管部门和污水处理厂的具体职责与义务。”程寒飞建议,建立“厂-网-站”一体化的公用平台,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指标及过程参数进行严格监控,将在线数据作为公正执法和自证清白的有效依据之一。建立污水处理厂的事项报告与事故应急制度,明确主管部门接受事项报告和应急预案报备制度,最大程度地避免可能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而让污水处理厂独自承受一切兜底的情况发生。
程寒飞还表示,考核细则对于污水处理厂而言,还进一步关系到收入。目前,行业上通用做法是将各种优惠政策作为污水处理厂的收入项,一旦由于非自身原因导致国家给予的相应优惠政策无法或不能完全享受,则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费难以有效保障。
据了解,《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明确的税收减免规定。在现有的财税政策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的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增值税的即征即退的政策”。
“这就可能使得非污水处理厂自身原因(如进水严重超标,超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虽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但仍造成出水无法稳定达标)承担大于1万元的处罚,而使得3年税收优惠政策无法享受,即使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胜诉,也没有明确的恢复享受优惠政策的机制。”他建议,应对涉及污水处理厂税费政策进行全面梳理,使得各地统一,减少由于人为理解不同造成执行不一,同时也建议各级政府、业主在污水厂项目建设时将政策带来的优惠不要计入到污水处理厂收入项,而是作为运营期的一种鼓励,以免产生运营费用缺口而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随着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及美丽乡村建设的开展,我国农村水污染治理、农村水环境改善成效明显。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对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的考核基本沿用对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相类似的指标体系,如:管网覆盖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标准与运营效果等,有些地区甚至将化粪池建设数量都作为考核内容。
在此考核方式下,相继公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稿及征求意见稿的有29个省份,也形成了较为统一的农村污水处理模式,即家家户户建设化粪池,对于距离城区近的农村一般采用敷设管道接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形成城乡污水系统一体化,对于距离城区较远但人口相对集中的中心村则建设出水水质标准高的污水处理站,对于人口少、住户分散的农村则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等。
程寒飞了解到,在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是:城乡一体化的污水处理厂管理规范、处理效率高,而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和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往往存在污水管网质量不高、管网维护跟不上,导致进水量不足和进水浓度极低,污水处理站内的装备大修尤其是重置跟不上,加上运行费用保障性不高和专业人才的缺乏,建成后类似于晒太阳的项目为数不少。尤其是相对偏远、接管不便的散落住户所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发挥作用寥寥。另外,对于缺乏管网的农村化粪池,更是由于池容有限、白水和灰水没有分离,导致化粪池很快会满溢,相对于未建设化粪池前的分散式排水,这种集中式排污对环境影响更大,即使定期清掏,其清掏后的粪污往往运至集中处理站,投加PAM(聚丙烯酰胺)脱水后进行填埋,严重浪费了宝贵的肥料资源。
优化考核,鼓励区域治理试点
不考核化粪池数量,应该以目标、效果进行考核,以市场化手段进行解决
“造成以上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考核方式和内容的导向性出现了偏差,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与农村水环境割裂开来,缺乏区域整体统筹性,忽略了因地制宜性;农村生活污水其实是宝贵的肥料资源,没有进行资源化利用,为指标处理达标而处理,消耗了资源又花费了运营费用。”程寒飞认为。
他建议,应从以建设内容为主要考量因素转变到以农村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为主要考量因素,将农村污水处理纳入到美丽乡村建设中进行考核,不具体对化粪池数量、管网覆盖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标准进行考核,对农村水环境质量、水生态多样性等效果进行考核。
“这样势必会使得各地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农村的土地、沟渠塘沼等资源,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技术路线,最大程度的减少成套设备、灰色设施和运行费用,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能建得起,更能用得起。”程寒飞认为,农村应是生产生活生态相统一,宜对农村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项目进行奖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用区域治理模式进行试点,将农村水资源、农村水利设施、农村水环境生态、农村餐厨固废、农村土壤改良、农村水面养殖收益等有机结合,以目标、效果进行考核,以市场化手段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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